不要給政治披上外衣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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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近年被批評過於政治化,其主席夏博義近日接受傳媒訪問,談及對反修例示威案件的判刑後,惹來的批評更是猛烈。大律師公會作為法律專業組織,其定位及界線顯然需要拿捏得宜。

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反修例示威的案件日前判刑,十名被告分別判囚8個月至18個月,當中五人緩刑。夏博義或許會認為刑期過重,在訪問中指出這是香港法院首次對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告判監,並表示在其他普通法國家,和平的未經批准集結的刑罰一般較輕。

批評判刑 並無不可

刑期是輕是重,不同人常有不同意見。夏博義作為資深大律師,並且對示威權利素有研究,他對兩宗案件的判刑自然有一定看法。但即使如此,社會若僅因此便認為其為違法者開脫、不尊重法院判決云云,或許有上綱上線之嫌。更何況正如我們早前指出,雖然前年社會動蕩,但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始終和平進行,沒有發生暴力衝突,因此若有人認為判刑過重,那也不應令人意外。

但在此之外,中聯辦在對夏博義的批評中還提及大律師公會不應走向政治化,那也是本港法律界應該聆聽之話。若干行為是否違法、被告罪責輕重等縱然是法律問題,但法律跟政治問題有時候重疊不清,若不加警惕,容易造成客觀的效果就是借助法律之名推動政治主張。事實上,給政治爭拗披上外衣的現象已很常見,法律亦非其唯一外衣。例如去年疫情爆發後,一些人也借助了醫學之名提出政治主張,掩飾其政治爭拗的本質。

社會爭拗 政治解決

法律界在香港社會向來備受尊重,如今政治紛爭不止、社會對立撕裂,他們更必須秉持專業精神,知道法律何所止而政治何從始。將政治問題披上法律的外衣,往往令社會得不償失。就好像美國的墮胎問題雖然用了司法的途徑、法律的語言來處理,但實際上問題並沒有解決。最高法院的羅訴韋德案裁決至今近半世紀,美國社會仍然為了墮胎問題而爭吵不休。歸根結柢,這是因為法律根本無法越俎代庖,替社會解決政治問題。

社會愈是多爭拗,愈應該正視及還原問題的政治本質,以求同存異和妥協的態度來解決——這本來就是政治的核心精神所在。對於夏博義以至大律師公會,社會若有不同意見,也不用劍拔弩張。對話有助彼此理解,分歧往往可以收窄。夏博義遭受批評後,表示對於中聯辦對他的誤會感抱歉,盼雙方能有機會面對面澄清。無論如何,愈多的溝通相信愈有助他從多角度明白社會期望,拿捏大律師公會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