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屋須落力 莫使土地空對月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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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21日)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表明中央政府非常關心香港民生議題,當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下個目標就是切實提升特區管治效能,為市民解決問題,而現時要處理的就是土地問題。她特別指出,由過往擔任發展局局長期間,曾與不同地產商打交道,而現時發展商較願意配合政府政策,例如有發展商願意參加「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上述論調乍看之下似乎不無道理,畢竟面對着本港愈來愈大的房屋需求,鼓勵發展商來配合「共享」,無疑是其中一種可以協助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方法。然而現行計劃其實可以看見政府對自身的定位依然處於一個被動角色。

土地共享由誰主導?

其實由一開始,相關計劃就存在一個很大的盲點,那就是倘若沒有任何地產發展商主動提出申請,計劃便不能有任何進展。明明政府政策本應以民為本,現時計劃卻要先吸引發展商參與公私營合作的「共享」模式,接着才可以為大眾提供房屋,這種做法無疑本末倒置。

縱然「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現時已打破過去零申請宗數的窘局,惟整套計劃只為期三年,而於2020年5月正式展開逾年後方接獲首宗申請,回應實在難言理想。加上獲批申請涉及私人土地總面積上限為150公頃,可是至今三宗申請還是只有28.4公頃用地包含其中,佔整個計劃的限額不足兩成,進一步令人懷疑整個計劃的成效。

善用所有土地資源方為上策

歸根究柢,政府掌控著審批地產商興建樓宇的公權力,因此當局很應該好好加以運用它才對,尤其公私營合作只是其中一種增加房屋供應的方法,政府必須針對當下土地供應問題作出更積極的回應加快增高土地供應,例如考慮發展更多「棕地」地塊、「濕地緩衝區」及閒置官地等。

特別針對閒置官地而言,規劃署在5月時更新了經中央調配機制檢視的空置校舍用地報告,當中空置校舍用地當中有超過一半的97幅土地尚未能確定其長遠用途,而23幅獲建議全部或部分改作「住宅用途」,其實政府亦可好好考慮將更多空置校舍改作「住宅用途」,變相增加更多可以用作居住的土地資源。

就如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亦早而提及,要「有效破解住房、就業、醫療、貧富懸殊等突出問題」,既然中央早已為香港社會問題把脈,而社會亦轉趨穩定的同時,治港者就更應著力好好做好應對及解決問題的功夫,而非不思進取地「嘆慢板」,有權力卻假手於大財團,不好好作出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