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工期多延誤 督促進度須有為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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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星期一(4月4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舉行了新一場會議。有議員向政府當局諮詢11個公營房屋建設項目進度落後原因,運輸及房屋局指出大部分項目「預計落成時間延期約一至兩季」,而其延後理由除了新冠疫情之外,更多則是有「惡劣天氣」或「不能預計的地質問題」的影響。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團結香港基金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長黃元山早前發現「比較房委會去年和今年的公營房屋建設計劃,有19%的公屋及綠置居單位,以及26%的居屋單位……出現延誤」,因此促請政治部門切實跟進相關項目延誤原因,並且希望當局交代有什麼措施確保它們不會再出現延誤,以及這些項目延誤對公屋輪候時間的影響。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土地房屋研究報告,表示香港正陷入「熟地」供應低、房屋落成低、居住質素低的「三低」死結。(團結香港基金影片)

延期原因與時間不相符

值得注意的是,當局在11個延期項目裏解釋延後主要原因受到「惡劣天氣」影響的有9個,比遭到新冠疫情阻滯的3個還多。不過香港天文台年初整理2021年天氣概況,卻稱影響同區熱帶氣旋數量較長期平均為少。儘管同年10月有「獅子山」及「圓規」相繼襲港,但兩者的警報相距時間亦為歷史最短,意味着它們具體影響工程延誤的日數不會太多。

另一方面,局方指出被「不能預計的地質問題」拖累的項目也有5個,其中以西北九龍填海區一號地盤(東)公屋發展項目情況最為嚴重,因為該處地基工程期間發現地面出現沉降,當局稱「需要較長時間處理港鐵停工令才能復工」。惟運房局曾稱事件會令項目落成延後一年,比前後實際停工約七個月的時間更長。

2021年10月本港受到熱帶氣旋「獅子山」及「圓規」吹襲,同時有強烈東北季候風影響,帶來惡劣天氣。(羅君豪攝)

況且按照常理來說,工程項目因為某些緣故被推遲一定時間後,負責者應該加把勁盡早追回落後進度,而非任由被耽誤的工期繼續加長,可是公營房屋項目看來不少都反其道而行。尤其當局言及個別項目延後同時有「承建商延誤」、「需額外時間」等理由,顯示出它們本身就存在着無法如期竣工的風險,不能全怪外圍因素影響。

督促工期必須更加積極

關於如何確保未來公營房屋項目工程不再出現延誤,運房局今次回覆僅重申「房委會會持續監察各項目進度」,然而局方提出的相應緩解措施如「督促承建商增加人手、加快進度」、「加強巡視地盤」、「舉行地盤會議」、「進行地盤監督和實地檢查」等,其實都跟過往所說一模一樣,並未見有增加任何新的做法。

政府當局上月提交精簡土地發展程序建議,試圖加快把「生地」變成「熟地」的過程,只是相關改動多數仍舊限於行政事務,並未觸及具體施工進度延誤問題。特別是2014-2015年度至2018-2019年度的五年間,公營房屋項目合約工期因承建商施工緩慢而延遲的個案合計才有六處,說明近年類似情況或許正在惡化。

本港現時房屋問題嚴重,由私人到公營房屋,供應都追不上大眾市民所需。(資料圖片)

為了保證房屋項目能夠如期落成,當局與房委會有必要檢視採取更加積極的監督措施,譬如將受到外部因素影響停工的真正日數透明公開,並且據此為容許的工程延後訂立明確下限;又或者針對工期落後引入嚴格的罰則,設置或提高每天罰款的數額,以至加長未來禁止逾期者投標的期間。

長遠來說,政府可能還得考慮設立專門處理公共房屋工程的公營建築商,由其包辦各類相關工程,藉此節省在公、私營機構間的通信與行政負擔。畢竟從市場上找承建商負責修築公營房屋項目,其本質說穿了依然屬於一種「外判」而已。無論是在建屋抑或其他方面,掌握着雄厚公帑儲備的政府,實在不應該藉此將本來需要由官方負責的工作假手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