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絕非可有可無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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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李家超於本月初宣布辭職並參選行政長官後,政務司司長便一直懸空。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四(14日)確認早前已把署任和提名安排一併交給中央考慮,但已收到通知不會任命新的政務司司長及不作署任安排。她形容情況雖然較以往特別,但由於本屆政府任期已不足三個月,加上政務司司長的職位在香港法律下須行使一些權力並不多,況且她本人亦曾擔任四年半政務司司長,相信有關職務將可以由行政長官或委任其他官員兼顧,不會影響政府整體運作。

過去政務司司長辭職參選時,特區政府都會在公佈司長休假的同時作出署任安排,並以年資最長的局長擔當署任職務。今次林鄭月娥並未安排署任人選,令輿論揣測她未有重視政務司司長一職。最終沒有署任或實任安排,甚至惹來聯想林鄭的人選是否不獲中央接受。

4月6日,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宣布辭任,並表示一獲國務院批准,便會準備參選第6屆行政長官選舉。(聯合採訪圖片)

政務司司長有居中協調的關鍵角色

其實政務司司長一職在特區政府的架構從來不屬閒職,更非如林鄭所言「對特區政府的工作沒有甚麼大影響」,憲制秩序對其職務本來就寄予厚望。尤其是在《基本法》第53條就明文規定,如行政長官短期不能履行職務,按次序由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代理其職務,因此在特區政府架構政務司司長就屬於「特區第二把交椅」,絕非可有可無。

更何況政務司司長政府體制中就擔任一系列政府內部統籌委員會的必然主席,其中除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扶貧委員會、青年發展委員會等外,更是統籌政府運作的政策委員會當然主席,負責協調每個政策局並確保政策能暢順推行。所以林鄭雖說目前政務司司長出缺不會影響政府日常運作,及特首可以承擔司長的一些重要職能,但能否做到政通人和始終是另一回事,對特區政府餘下幾個施政就更不能輕言沒多大影響。

理論上政務司司長一職是繼承殖民地政府體制的布政司,屬香港公務員體制中最高級別的官員,有輔助特首或殖民地總督行使管治權的角色。但自主權移交以來,政務司司長一職在特區政府管治架構角色就並未理順。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莫過於首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她曾一度被認為有效統領政府上下的政務司司長,但奈何與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未能磨合卻是路人可見,最終她本人亦在2001年「掛冠求去」。

但另一方面,多任政務司司長都因為與行政長官職能出現重疊而被削弱,甚至有個別官員更有傳因與行政長官出現分歧而被「投閒置散」。曾蔭權在出任董健華政府的政務司司長期間一度「被投閒置散」,獲指派主理全港清潔而被揶揄為「清潔大隊長」;至於現任特首林鄭月娥的強勢相比起來,先後出任政務司司長的張健宗和李家超屢被批評在各個政策範疇上均未見其身影,外界因而無從得知後者主導政策的能力。由此可見,政務司司長一職雖然重要,但在特區管治上多年來都未有效多大發揮,以致目前政務司司長一職懸空竟也被稱為不影響政府運作。

4月13日,林鄭月娥與運房局局長陳帆出席抗疫記者會。(歐嘉樂攝)

兩者配合做好管治工作

要把香港的管治做好、長遠解決香港各個範疇上的深層次矛盾,本來就需要一支高度配合的管治隊伍。但奈何過往的行政長官未有重視政務司一職,因而政府不少政策措施都變成特首的「獨腳戲」,政策雖然不斷推陳出新,但往往後勁不繼,缺乏了政務司司長的角色有效地居中協調。

而現時李家超已成唯一取得足夠提名票的特首候選人,已是勝券在握的「未來特首」,但他只是擔任過僅大半年政務司司長,亦被外間質疑除保安背景外缺乏政府廣泛部門知識和政策推行經驗,他就更須要好好物色具行政歷練和有威望的政務司司長人選,協助其推動整個政府官僚機器向前目標邁進,而不是視之成為「可有可無」的特區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