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不應政治化

撰文:倪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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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候選人李家超的YouTube頻道周三(20日)被中止,網頁現時顯示「這個帳戶違反了《Google服務條款》」,頻道下的影片連結亦指「與這部影片關聯的YouTube帳戶已遭停權」。競選辦主任譚耀宗指已經收到YouTube母公司Google的通知,並且引述對方表示該頻道違反美國相關出口及制裁政策。

2020年7月,前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第13936號行政命令,容許對特定人士的財產與相關權益進行凍結或禁止轉讓、支付、出口、撤回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同年8月,美國財政部公布制裁11名中國及香港官員名單,當中包括有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理由是他參與制定、通過或實施《香港國安法》,以及據此脅迫、逮捕、拘留或監禁了不同人士。

李家超團隊的YouTube頻道被封鎖。(資料圖片)

美國制裁沒有觸及免費服務

單就美國政府制裁令的內容而言,它不影響任何人使用Google及YouTube的免費服務,否則李家超的競選頻道理當在更早時期就遭到封禁,甚至一開始連申請開設帳戶都不會被允許。只要被制裁對象的活動不觸及任何財產與相關權益,制裁令理論上對他們沒任何效果。

李家超及譚耀宗回應事件時,分別強調凡事應該依法處理和批評對方做法毫無道理。儘管外間現時無法確認李家超頻道有否嘗試在YouTube作付費交易而觸犯美國制裁令,但考慮到李、譚兩人言論與頻道本身的非牟利性質,加上Google及YouTube並無明言該頻道已經干犯美國制裁措施,可見競選團隊較大可能未作類似交易要求。有報章亦引述消息報道,李家超團隊未在YouTube刊登廣告或作付費交易。

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接受傳媒訪問時,則表示事件可能跟受歡迎影片插播廣告獲益有關。此安排源於YouTube一方在制裁令生效後的2020年11月更新服務條款,強制在非合作夥伴計畫發佈者的影片中插播廣告。若然真的由此衍生違法風險,YouTube照道理可以先檢視有否規避的空間,例如限定相關頻道不會插播廣告,不一定要封禁帳號,犧牲使用者的利益。

美國當局早前宣佈制裁11位香港官員。(資料圖片)

雖然根據《Google服務條款》,該公司已經保留權利在合理確信使用者的行為「對使用者、第三方或Google造成傷害,或必須因此負起相關責任」時暫停或終止其服務存取權;YouTube專屬附加服務條款同樣表示,如「認為有行為對任何使用者、其他第三方、YouTube或我們的聯繫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法律責任或損害」,就能夠暫停或終止帳戶或訪問權。但在另一美國巨企Meta持有的Facebook與Instagram社交平台,李家超各自也都有開設帳戶,兩者至今仍然運作暢順。起初美國制裁令出台時,Facebook亦僅指制裁對象帳戶不能使用任何存在支付行為的服務而已,其餘免費服務依舊可以正常使用。

對比之下,YouTube今次將李家超頻道的免費服務一併禁止,便容易令人認為已不只處置違反制裁措施的行為。服務提供者與用戶間的條款內容究竟是否如其所言彼此尊重雙方平衡,以及充份保護顧客利益,因此也不無疑問。

制裁歪風只會大家都輸

歸根究柢,私營企業行事難免需要在商言商。為了迴避法律風險,選擇性拒絕服務個別的對象可以理解。然而有時候企業的決定未必只是顧慮法律風險,當中若是包含着政治立場的選取,那就不應該借助曖昧言辭躲在制裁措施等擋箭牌之後。

更重要的是,跨國企業在國際政治博弈的大環境底下愈來愈難獨善其身,往往要就政治制裁而作出相應決定,犧牲某些業務或得失某些市場。美國對香港及內地官員的制裁如是,美國早前因烏克蘭戰事而對俄羅斯採取經濟制裁亦如是,信用卡公司等多間跨國企業已不得不放棄俄羅斯業務,以避免法律風險。這對在商言商的私營企業而言絕對是壞事,亦只會拖累經濟及貿易市場的發展。故此不只企業要懂得在敏感的政治環境下保護顧客利益,濫用制裁手段的歪風亦應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