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熱工作焫焫焫著 勞福改革拖拖拖住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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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持續炎熱,酷熱天氣警告由本月15日起發出至今,已成歷來第三長。周一(25)再有工人懷疑中暑送院,工會、議員不斷要求政府加強立法保障工人,政府回應繼續慢如牛步。

不同工會或勞工團體代表主要爭取兩點,一是強制僱主增加工人休息時間和備有降體溫設備,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建議極端高溫下停工,避免工人工作期間中暑,二是把中暑列入職業病,當工人萬一中暑而有傷病、後遺症甚至死亡,也較易獲得補償。

面對勞工界不絕的訴求,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周四(28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回應,政府正開始內部準備工作,引入天文台的暑熱指數於勞工處的《預防工作時中暑的風險評估》指引,而指引日後會寫得更具體,幫助僱主履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的責任,但未必一刀切要求僱員在高溫下停工。局長又強調今年夏季對中暑風險較高行業已經展開大規模巡查,而勞工處近日的新聞公報也會嚴厲執法。

酷熱天氣下,地盤工作尤為辛苦。(江麗盈攝)

勞工處在前一天(27日)的新聞稿強調,如勞工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僱主未有根據指引進行風險評估,或沒有因應評估結果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會根據職安健法例的一般性責任條款跟進,即時要求作出改善,並視乎個案的嚴重性及所掌握的證據,提出檢控。

有法例、有檢控 問題在哪兒?

簡單來說,勞工部門重申應對酷熱天氣工作,政府有法例、有巡查、有警告、有檢控,亦將改革相關指引。的確,採納暑熱指數評估工作風險較全面,因為結合溫度、濕度和風速等因素。那麼,為何仍有工人抱怨僱主不依法例,工會對改革沒有信心?

很大原因是,部門仍然做得不夠多,或者巡查不夠嚴格。翻閱立法會文件,勞工處匯報去年巡查逾2.6萬次,發出14封警告信及兩份敦促改善通知書,並且作出兩宗檢控,均涉及未有為僱員提供足夠飲用水,另在其他行動再發出兩封警告信。

然而,同一份文件顯示,去年處方登記的中暑工傷個案已有22宗。而且,因為證據難搜集,登記個案相信少於實際個案。即是說巡查仍有漏洞,原因可能是次數不足或者太隨便。勞聯副主席譚金蓮表示很多僱主不會主動做評估,「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有指引」,又稱有私人公司地盤因為趕工,工人休息不足,比較多人中暑。處方結論絕大部分僱主和承辦商「都已就工作的熱壓力進行風險評估及採取了適當的預防措施」,未免武斷。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中)。(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

工人礙於飯碗和收入,未必會告發僱主。既然工會得知不良僱主名單,勞工處應主動接觸工會和工人,指令公司糾正。在此背景下,爭取政府把評估指引具法律約束力,是及早迫使僱主進行評估。勞工處須要求僱主把文件存檔於勞工處及工作間的當眼處,以便處方和員工監察。這要配以政府檢討執法巡查機制,杜絕違例僱主。

中暑納入職業病 助工人獲補償

至於應否把中暑列為職業病,孫玉菡坦言不適宜,因為中暑未必一定與工作有關,他舉例行山與戶外工作的中暑機會差不多,難以直指戶外工作中暑風險較高。但戶外工作者的比較對象不應是行山客,而是在一般環境工作的人士。後者不會長時間露天和負着重物,而且較容易找到陰涼處休息。我們或許需要科學比較戶外工作者和一般人的中暑風險,但戶外工作者比例較高符合常理。

最難判斷的是工人中暑和傷亡的因果關係。勞工團體代表強調現時判定中暑致傷病死亡的門檻很高,只要本身有病史,即使病況穩定,但也不能判斷中暑病徵是單一死因,故工人未能獲補償,病後有後遺症亦不獲保障。案主或家屬雖然可以民事追討僱主,但就要自行搜證、經過法律程序和申請法援,未必個個願意和有能力。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建議把中暑納入職業病,若能判斷中暑是誘發疾病的原因,也能獲一定比例補償,值得政府參考。

天文台預測香港酷熱天氣在下周初結束,迎來陰雨,戶外工人可以稍稍解暑。但政府絕不能鬆懈,而是把握時間與勞資雙方改革酷熱天氣工作和職業病評估,在下一個熱浪來襲前做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