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支持收回粉嶺舊球場

撰文:湯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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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境諮詢委員會押後審結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環評報告後,社會的討論仍然熾熱。環諮會主席黃遠輝表示縮減發展規模,可能有助通過環評報告;前特首梁振英質問為何當年未做環評,就指定要發展粉嶺高球場;香港高球總會亦在報章撰文,表示堅決反對收回粉嶺舊球場。

高球總會的文章表示「把高球和房屋放在對立面之上」是「極之不公平和混淆視聽」,誠然正確。因為收地建屋,本來就不必然損害高球體育的發展。須知道粉嶺高球場由舊場、新場及伊甸場組成,各自有獨立的18個洞。近四年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建議保留140公頃用地,只收回舊場所在的32公頃用地時,便明言是平衡了體育發展的需要,認為「餘下140公頃的球場用地相信仍有足夠條件可供繼續舉辦國際高爾夫球賽及球員培訓」。

政府方案已考慮高球及環保需要

在回應土供組報告的時候,政府亦肯定了粉嶺高爾夫球場對推廣高球運動發展的貢獻,「包括作為本地高爾夫球精英運動員的主要訓練場地及舉辦國際高爾夫球賽事的場地」,及「向很多非政府組織及公眾開放其設施」。雖然有持份者表示舊場的草種和疏水能力令其與另外兩個場地不同,能夠在潮濕多雨的夏天舉行重要賽事,例如香港女子高爾夫球公開賽,但正如政府同時指出,香港高球運動「不會因粉嶺高爾夫球場局部發展方案而無法推廣」。更何況商界以至政府也可以另覓土地增建高球場,既然如此,我們為何要把政府收回32公頃粉嶺舊場的決定等同是扼殺高球運動?

另一些人從環保的角度反對收地建屋,但環保和收地本來也不是對立。事實上,土供組的報告早已經指出,若然政府決定收回32公頃用地,高密度的發展也宜「集中於舊場目前主要用作停車場的部分」,減少對球場生態及保育的影響。而政府在5月完成詳細技術研究後,亦計劃僅在北部的9.54公頃用地建屋,因該區目前已為停車場及職員宿舍,整體生態價值為「低至中」;餘下南部的土地「基於生態方面的考慮予以保存,把發展減至極少」。

由此可見,170公頃用地只收回32公頃、32公頃只發展9.54公頃的規劃安排,本已考慮了高球運動發展以及生態環境保育的需要。若給發展方案扣上「扼殺高球」、「不顧生態」之類的帽子,只怕那才是民粹的聲音。

收回土地又豈止球場一隅?

尤其諷刺的是,球場用地眾所周知屬於政府,過去多年以象徵式金額租予球會使用,現在收回發展竟也遇上百般阻撓。政府施政要以社會整體利益為先,既然收回32公頃能夠在短中期內提供公營房屋,以解燃眉之急,自然應該堅持為之。即使南部用地的發展要減至極少,政府收回後的可行方案仍然不少,例如坊間提及的用來作中央公園,甚至也包括作為球場開放予公眾使用,以作為訪客果嶺費近2千元的粉嶺高球場以外的平民選擇。

政府因着高球運動以及生態保育,已將建屋用地一再縮減至僅得9.54公頃,對於住屋需要自然亦應該另覓補償。早前民間組織本土研究社便指出,粉錦公路以北的青山公路(古洞段)兩旁用地亦有發展潛力,現時為地產商土儲及棕地群。政府是否也應該收回土地,以配合9.54公頃用地以至北部都會區的整體規劃,為市民提供可負擔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