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提名期結束 地區治理還看政府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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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提名期在周一(10月30日)結束,選舉事務處共收到171人參加地方直選,228人參加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

查考順利取得提名的參選人,大多數都是關愛隊或地區委員會(俗稱「三會」)成員。例如實政圓桌唯一取得足夠提名的參選人莊豪鋒,本身為屯門大興及山景分區委員會委員。惟他另外四名有意參選、同為社區幹事的黨友,卻無一人能夠順利「入閘」。

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批評,逾200名「三會」委員沒有應門或者拒絕聽取政綱。

而同樣只得一人「入閘」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形容提名門檻極高,認為可以考慮「放鬆少少」,令更多人有機會參選。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實政圓桌派出五人參加區議會選舉,僅得一人取得足夠提名,逾200名「三會」委員沒有應門或者拒絕聽取政綱。(蘇煒然攝)

提名唯才 鼓勵參選

當然,不論是實政圓桌、民主思路抑或其他組織,都不能期望必然取得提名參加區議會選舉。正如特首李家超指出,「要證明、說服別人,令人認同你是可以良好地、稱職地為地區服務」。

根據政府對「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說明,「三會」委員提名機制的用意是「強化候選人的代表性,確保當選者真正了解地區事務」,「可確保候選人是有志於扎根地區,服務地區的人士」。然而,市民有意紮根社區、服務市民,不一定在過去已建立人脈。「三會」委員既掌握提名權力,實應積極行使職責,歡迎有意參選者來嘗試「證明、說服」,再作考慮是否提名。

事實上,「三會」委員由政府委任,本來的原則也是「用人唯才」。分區委員會委員應具備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服務社會的熱誠,地區防火委員會和撲滅罪行委員會則分別推動防火意識和傳播滅罪信息,與消防處、警務處等緊密合作。「三會」由以往的諮詢角色,近年新增了提名區議會參選人甚至特首選委會的職責,他們更須表現出應有的能力以服眾。民政事務總署在任命「三會」成員時,亦應更加嚴格。

行政主導 回應需要

說到底,正如政府在「完善地區治理工作」所指,指導原則包括了「充分體現行政主導」,要「加強地區治理領導及統籌力度,運用好各部門的資源提升地區施政效能,回應市民的需要」。區議會、「三會」及關愛隊均由政府直接領導,在民政事務專員領導下服務社區,而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治理專組則負責協調跨部門工作,推動社區參與地區治理等。

所以,不論是區議會、「三會」抑或關愛隊,都應該以協助政府策劃和推展地區服務、務求更有效和及時回應市民訴求為宗旨。他們和民政事務專員是否盡忠履職,市民就是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