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觀點】如何落實綠置居 須考慮安居的本質問題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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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是手段、過程,安居才是目的、形態,兩者不可以混淆。可惜,從新一份施政報告看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其問責團隊,似乎尚未能清晰區分兩者,這絕非香港之福。

團結香港基金報告建議,政府可透過成立「土地發展專員辦事處」,統籌有關土地發展的審批工作。(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安居有很多種手法達成,全民公屋是一種,全民置業是一種,而在這兩種極端之間,可以有多種混合發展模式,關鍵在於精準判斷市民所需,特別是辨別不同階層市民的能力與需要。富者置業可以阡陌連亘,這是他們的自由選擇。但對普羅大言,置業卻不應是唯一選擇;政府不應把置業塑造成唯一出路,把有其居者與無其居者作「階級分等」,令低下草根階層蒙受更多不必要的社會歧視。

可惜,從目前披露的資料看來,林鄭月娥的綠置居就是一種把置業扭曲成「目的」,徒生不必要社會標籤的短視政策。可以預期,在大增綠置居取代公屋的趨勢下,將來定必出現中下層中的富者住新樓(綠置居)、貧者住爛樓(舊公屋)的不理想狀況。長期下去,公屋更有可能淪為公營貧民窟,衍生更多社會問題。

再者,把稍有能力的公屋居民驅往置業市場,又確實能使之安居嗎?在現時安排下,公屋居民或須耗盡數十萬積蓄以應付首期與裝潢開支,才能進場玩這個「置業遊戲」。嗣後,還須背負沉重的供樓開支,二、三十年間長期承受供樓的精神折磨,焦慮不已。若然綠置居真的恆常化,政府將大量炮製大量此類抵抗經濟周期波動能力較弱的樓奴。屬禍屬福,令人擔憂。

不是說綠置居是萬惡不赦、一無可取,關鍵是其價格必須與市場價格脫勾。不論是依循前例六折定價,甚至是以更低折扣定價,只要綠置居定價受市場價格左右,被迫上車的小市民注定要受苦。唯有脫離受資本扭曲的市場、以公屋居民能力定價,並提高建築質素以節省裝潢開支,才能是較理想的綠置居方案。形象點來說,理想的綠置居是公屋居民可以用低廉的首期購入,也毋須耗費太多裝修開支即可遷入,每月供樓與管理費開支也與原來租金支出相差不遠。只有這樣的綠置居,才能真正令小市民在滿足置業夢之餘,也能免於淪為樓奴。

或許有人會問,若是這樣,倒不如不搞綠置居了,繼續原有公屋發展就好。這是政府承擔與否的問題。現時施政報告提出的綠置居是推卸責任,把市民趕離公營房屋體系(又或更為準確地說,是把政府的責任壓至最低);這裏描述的綠置居是要政府擁抱、承擔令市民真正安居的責任,本質不一。

說到本質,則必須說林鄭的綠置居本質問題——並沒有解決輪候公屋時間過長的任何問題。昨日(11日)部分輿論憂慮綠置居或會令輪候公屋時間增長,但誠如特首所言,綠置居是不會減少整體供應,這種憂慮相對多餘。真正的問題正正是出在「沒有減少供應」的另一面,「沒有增加供應」。在基層住屋需要殷切之時,政府的精力應該集中於如何增加公屋供應,而不是把施政方向重點及相關人力、物力,都投放到「不會減少公屋供應」的綠置居、首置或其他過渡性房屋之上。

不是說這些項目沒有價值,但行事有主輔之分,香港的房屋供應政策也應該主輔明確。公屋是主榦,其餘居屋、首置、綠置、過渡、甚或私樓,均應是輔。在行有餘力(着實解決公屋問題)下,誰會責難政府「錦上添花」?為政治民,不應連「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的道理也不明白。我們說公屋應是香港「安居之本」,更重要的考量是令普羅市民降低生活開支,不受樓市綑綁資金,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利用手頭資金創業、冒險,以維持香港經濟體的活力。這是核心中的核心。處理房屋問題,必須以這種大局思維考量,不能視房屋問題為單純的房屋問題。至少,執政者不能如此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