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醫生.倡議(三)】人才難求 外國如何放寬執業限制?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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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是重要專業人才,不少國家除了積極訓練本地醫生,還會推出一些政策,方便和吸引外地醫生到當地行醫。香港在思考外地醫生政策時,亦不妨參考一下其他地區的例子。

【外地醫生.倡議】專題
一、醫生不足成常態 應該放寬執業限制?
二、外地醫生質素無保證? 拆解四大疑慮!
三、人才難求 外國如何放寬執業限制?

新加坡甄選海外醫生的渠道不是執業試,而是訂立認可院校或醫療機構名單。(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新加坡

新加坡不設執業資格試,只有獲官方認可的院校畢業生才有資格成為「有條件註冊」(conditional registration)或「臨時註冊」(provisional registration)醫生(前者供完成實習者申請,後者供未完成實習者)。其中,「臨時註冊」者與新加坡本地醫科生屬同一執業路徑:新加坡本地醫科生亦會成為臨時註冊醫生進行實習。

《醫療登記法令》的附表二中,列出了158所院校,主要位於先進國家地區(也包括香港的兩所醫學院,見下圖)。在這些院校受訓的畢業生,只要受聘於新加坡醫藥理事會(Singapore Medical Council)指定的醫療機構,便可登記為這兩類醫生,當中除了普通科醫生,亦包括專科醫生。

新加坡《醫療登記法令》附表二包括的醫療院校所在地。(資源來源:香港《醫生註冊條例》三方平台會議政府文件)

這兩類醫生須經歷一段二至四年的監督期,只要期內表現令人滿意,便能成為正式註冊醫生(full registration)。這種制度無須外來醫生考試,只藉選取名單與監督期兩方面確保醫生質素。按醫藥理事會2016年報告,新加坡醫生總數為13,478人,當中5,733人(42.5%)為外地訓練醫生,當中約有4,359名(76%)受聘於公營醫療體系。值得留意的是,2016年新增的有條件註冊和臨時註冊的外地訓練醫生共768人,當中有193人(25.1%)原本已是新加坡國民或永久性居民,可見外地醫生中有一定數目是回流學生。

歐盟國家

不少國家雖也設有執業資格試,但在歐盟體系內,歐洲經濟區國家及瑞士訓練的醫生,可以不經任何考試便登記為正式註冊醫生。當然,不同國家對歐盟以外訓練的醫生,取態各有差異,例如英國便要求這些醫生須通過執業試(PLAB Test)。

另外如德國,則附有語言條件,要求醫生至少達到德語B2水平,才可註冊。而歐盟以外訓練的醫生,可向德國州份當局申請認可其資歷(而非通過執業試),一旦認證成功便可成為正式註冊醫生。但由於認證歷時較久,可達數年,外地醫生可在認證成功前,可申請成為有限度註冊(Berufserlaubnis)醫生,先行執業,但此類註冊醫生有時限,只能短期執業。

澳洲

澳洲醫學委員會會舉辦執業資格試,一般外地醫生須通過考試和監督期,才能註冊成醫生。但澳洲同時亦認可英國、愛爾蘭、美國、加拿大、新西蘭這幾個國家的醫學資格;在這些地區受訓的醫生,可成為臨時註冊醫生,只要通過12個月監督期,便可成為一般註冊醫生。

除了一般醫生外,澳洲有外地專科醫生認可制度,專科學院評估過的外地專科醫生可成為有限度或臨時註冊醫生,完成學院要求後,便能成功成為註冊專科醫生。

海外醫生可免試,以有限度註冊醫生形式在公立醫院服務,每次年期將可由一年擴至三年。(資料圖片)

香港的有限度註冊醫生

其實香港亦設有限度註冊醫生,他們可以毋須通過執業試而在特定場所工作(約七成為指定的公營醫療機構及大學);然而與外地最不同的是,香港並沒有機制讓這些醫生沿着特定途徑成為正式的註冊醫生︰不管這些醫生已在港工作多久,假如他們想成為正式註冊醫生,除非滿足到極嚴格的執業試豁免條件,否則只能「打回原形」,與其他外來醫生一同應考執業試。

這些有限度註冊醫生在港工作以年計,對本地醫療制度和風土病理應熟悉,但他們卻仍要滿足相同的豁免條件,那豈不是指他們在港工作的經驗全無意思?即便今年政府修例,有限度註冊年期最長由一年延長之三年,但卻無從根本創造一條階梯讓他們成為正式註冊醫生,故此政策難以改變現狀。

各地的有限度註冊制度,反映執業試並非唯一、或是無可取代的選才方式。思考如何放寬外地醫生來香港執業的規限時,實可以借鑑這些制度與經驗,改善僵化的執業資格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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