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前瞻】經濟前景不明 政府更要加開支、加稅、穩定收入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發表網誌,重申來年度預算案主調是「撐企業、保就業、穩經濟、利民生」,減輕經濟風險對民生的影響,似乎政府會大力扶助企業,透過就業和營商驅動經濟運轉。誠然,政府坐擁萬億財政儲備,理應有餘力同時應付經濟衝擊,以及承擔更多醫療、教育、福利等民生服務。問題是,政府願意這樣做嗎?

不計派錢,去年的財政預算案共花524億元派糖。(資料圖片)

公共開支確有增長 突破未見

無可置疑,自2009/10年財政年度起,政府的開支顯著增加,2017/18年度的公共開支比十年前增加逾一倍,新增資金投放在教育、醫療、福利、創科、基建範疇。當然,除了基建外,新增的資源只是追落後,補回昔日的資源不足。

從另一個角度看,政府其實沒有刻意增加開支,因為政府仍然嚴控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在18%至21%左右。陳茂波去年發表2018/19年度預算案,高調表示去年及直至2021/22年度的公共開支比例維持在21%,比過往財政司定下的20%上限高,體現「理財新哲學」,但回顧統計,這比例其實跟回歸後及近幾年的數值相差不遠,說不上突破。

陳茂波在去年3月23日宣布「補漏拾遺」,派發4000元。(資料圖片)

《基本法》條文有闡釋空間

近年庫房水浸,2017/18年度盈餘更達1,400億元,特區政府為何節約公共開支?政府一向解釋庫房收入波動,評估開支時不應過份進取,以免日後難以支撐。上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直言恪守量入為出原則,指「長期耗用儲備來應付不斷膨脹的經常開支是不可持久的。經常開支需要由可持續的收入來應付」。

預算恪守量入為出,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的原則,來自《基本法》第107條,也沿襲回歸前後歷任政府的公共財政傳統。有聲音指,進一步提升公共開支始終有違《基本法》。2017年8月,前金管局總裁、現任行政會議成員任志剛提出重新理解條文,為政府擴張開支鋪路,指不應生硬理解政府收支與本地生產總值同步增長,或者把支持限於固定比例,例如20%。

的確,翻查《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概覽》,在1986年討論開初,有委員主張政府財政支出不應超過本地生產總值15%,但這並非主流建議,由第一稿到最終條文都沒有提及比例,意味着政府須死守開支比例硬指標之說缺乏理據。

現時香港「量入為出」的理財哲學,是源自以往英國政府要求殖民地自給自足。(資料圖片)

要穩定開支 首要穩定收入

《基本法》條文有斟酌空間,在日常財政管理,政府亦有板斧調整收支,只是官員不為。「01觀點」一再指出,政府本有能力穩定收入。其一,適度增加高收入人士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率。此兩種稅收平穩及可以預期,即使在經濟衰退期間,仍有一定進帳,更支撐了三至四成的政府收入。兩種稅率只需各增加1%,就可新增約100億元收入,也沒有違反低稅制的原則。

再簡單一點,政府只要減少「派糖」,削減半數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寬免,也可以補回100億元收入。政府只要維持營商環境,企業和人才不會因為一兩個百分點的稅負而離開香港。

其二,地價和印花稅收入的確時高時低,在2017/18年度,兩者收入合共高達2,500億元,佔去政府總收入近半。不過,正因為政府沒有好好思考在經濟暢旺時如何調配非經常收入,導致盈餘要麼鎖在庫房有錢不用,要麼就變成非經常開支,「派糖」了事,錯失投放經常開支的時機。

早年智庫「新力量網絡」提出建立財政穩定基金,規定經濟好景時,多賺的波動收入會撥入基金;當經濟下滑時,便可從基金墊支少收的波動收入。此舉可以將波動收入轉化為經營收入。曾俊華在任內成立未來基金和房屋儲備金,採納了部分財政穩定基金的意思,積穀防飢。不過,款項並非來自波動收入,未來基金來自土地基金結餘,房屋儲備金來自庫房,再者,現屆政府無意持續注資,也無意改成財政穩定基金,只是由得基金繼續投資滾存,沒有善用儲備。

有人擔心開支用不得其所,例如近年大型基建超支頻頻,醫管局上屆獲撥款630億元,醫療系統仍然一團糟。就此,政府有責任監督公帑運用,免得付諸流水。

本地經濟增長趨慢,而人口老化對醫療和社會福利的壓力日增,現屆政府明言提升公共開支比例上限,實屬好事。政府應該把握時機,盡早善用儲備投放資源,同時改革財政管理原則,增加穩定稅收,減少收入波動,擺脫「守財奴」這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