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望製造商自願替麵包減鹽 「鹽糖委員會」四年不思進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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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2015年設立、由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領導的「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不僅名字冗長成市民笑柄,其工作成效亦備受質疑。更令人失望的是,最新推出的麵包計劃可見,委員會似乎沒有聽進社會的批評。

吳志翔表示現時法例要求太苛刻,認為自願參與計劃能吸引更多生產商降低麵包鈉含量。(王珮殷攝)

麵包減鹽 用了四年?

上周五(27日),由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領導的「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聯同食物及衞生局及食物安全中心,公布推行「齊齊減鹽:麵包篇」計劃,期望參與業界一年內能夠將鈉含量降低一成,以達至「自願減鈉目標」。現時有7間麵包生產商參與計劃,包括英王麵包、嘉頓、超羣餅店等。

第一,此計劃並沒有約束力,一如以往地只期望食物生產商自願配合,做法不切實際。「齊齊減鹽:麵包篇」為例,計劃屬自願性質,生產商一年之後達標與否均無後果。其實「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成立原意為制訂政策方向、策略及工作計劃,但現時工作卻局限於監察、宣傳,政策對食品生產商毫無約束力。香港「減鹽減糖」既無明確政策,為業界訂下「減鈉目標」後又無任何獎罰,好比「望天打掛」,只等企業緣份到來,良心發現加入「減鹽」。

第二,「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過往曾與業界商討改良預先包裝食品配方,部分飲料、即食麵、湯水曾就委員會建議作出改善承諾。而對於麵包這香港市民的日常食品,委員會竟花了四年時間才提議減鹽,效率令市民感到詫異。

第三,更重要的是許多「重口味」食物,委員會似乎沒有觸碰。例如早前消委會曾經發現,米線的鈉含量是「重災區」,許多顧客雖然吃得津津有味,但隨時以其健康為代價。相比起麵包減鹽此等倡議,消委會好像比起「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更明白問題所在,且能透過積極的檢測及市場調查,提醒市民及警惕商戶。

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主席陳智思(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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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其實早已被批評成效不彰,其最大問題在於缺乏有效之倡議,促使食物生產商和餐廳減少鹽和糖,反而只懂呼籲市民減少攝取,其最重要的政策莫過於低糖、低鹽標籤。另外,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更曾指出,許多標籤根本沒有價值,例如在「低鹽」煉奶、「低糖」豉油,加了標籤亦未必等同健康。

委員會成立四年以來,多從事商討和宣傳工作,但其實食衞局、衞生署和食物安全中心也在共同負責。即使是委員會推出的「少鹽、少糖、少.確幸」、「學校午膳減鹽計劃」、「齊齊減鹽:麵包篇」等,全部也是合辦。可見委員會不但成效不彰,與其他政府部門亦有功能重疊之嫌。

未計食衞局方面的人手開支,「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於17/18與18/19兩年度宣傳預算已達400至600萬元不等,但其工作仍只局限於檢查食物標籤、舉辦地區宣傳活動。市民日常的飲食習慣,未見因委員會工作而大有改變。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作為「降低食物中鹽和糖委員會」主席,豈有與問責局長檢討其成效,改革委員會的定位,真正為市民健康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