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筋勝於槍彈及暴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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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紀前的六七暴動期間,警務處處長告誡同袍「腦筋勝於槍彈及暴力」。如今香港經歷另一場、可能是更嚴峻的社會騷亂,我們的警察除了槍彈及武力外,是否也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和冷靜去拿捏執法尺度?

若說當前形勢之惡劣不下於六七暴動,甚至某些方面超越了當年,相信不少人會贊成。激進示威者在多區破壞交通燈、商舖、港鐵車站,「私了」不同政見人士,在中文大學與警方衝突的示威者周二(11月12日)單日投擲數百枚汽油彈,還未算上掟磚、大型彈射裝置、射箭等足以致命的暴力手段。

然而,當下形勢較六七暴動更棘手的真正原因並非暴力示威,而是社會環境。1967年社會大多數支援警方執法,打擊到處放土製炸彈的「左仔」;近幾個月的警察卻處於劣勢,在多區執法時遭受市民謾罵。這帶來的問題不只是心理壓力,還非常不利執法。不難想像,示威者即使做出違法之事,亦可走進與他們同聲同氣的街坊人群之中,警察可謂無計可施。

防暴警於旺角清場,施放催淚彈。(歐嘉樂攝)

民調反映的失信表象

6月之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曾指出,醫院警崗警員面對「敵意環境」而無法好好工作,須暫時調走。這句話或為當時意氣決定之辯解,但亦非沒有啟示。警隊縱為三萬之師,但若社會多數人均視其為敵,他們就算想正常執法都會遇到阻礙。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的社會衝突增加,諸如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之「核心保安區」爭議及時任警務處長曾偉雄之「黑影論」,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的龍和道衝突,還有2016年旺角騷亂等,警方與示威者的關係必然會是緊張。但誠如退休副處長劉業成9月向同袍發的信函所指,「今年年初,我們仍然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優良的警隊。我們與市民關係良好,互相信任、合作,市民滿意度高達84分」,中大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5月和6月之交的民調亦顯示,不信任警隊之受訪者不足三成,很可惜,此比例隨反修例衝突持續而一直飆升,至10月中旬已多達51.5%市民對警力「零信任」。

警隊形象的滑落,劉業成歸咎於抹黑和陷害,形容此為「世界上最大的陰謀和謊言」。民調以社會科學及統計學為基礎,透過隨機抽樣等方法找出市民之看法,確實只能反映大家的表層印象,無法找出印象背後的深層次成因。就算劉業成的說法有一定道理,與其批評民意是否不公平或民調是否準確,警方更應尋找市民現在對警察反感的真正問題。

自6月12日起,個別警員對示威者涉嫌使用過度武力的畫面便不斷在網上流傳。這五個月幾乎每場衝突後,也有不少警員不夠冷靜的片段為人所見。毋庸置疑,當示威者違法時,警察須果斷執法,但過程中他們必須秉持專業要求,不能因為現場之高亢情緒而失去冷靜或表現得情緒化。失言及不當執法的畫面一旦傳開,本身已有政治立場的市民便會放大此等言行,甚至轉化成行為,在街頭上對警員懷有敵意。

防暴警察搜捕示威者時,經常遇到其他市民。(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應正視情緒及執法問題

社會形勢愈惡劣,警隊愈須保持冷靜,嚴格依照指引及法律要求。但要做到這點,前提是警員也須承認自己正面對情緒上之挑戰,甚或有失去冷靜之可能。此道理對所有人皆準,如果我們自欺欺人,不肯直視自己面對之艱難處境,便難以克服挑戰。

當前之香港正值極度敏感時刻,挑戰着警隊的專業性和是否夠冷靜。一旦他們果真做錯了事情,更要承擔責任。例如11月11日一名交通警員駕車撞向暴力示威者,警方停止其前線職務及展開調查,是可以服眾的迅速回應。對於社會一直關注的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警隊管理層應該交代是否涉及部署失當,或者有否任何警方人員涉及行為失當,只有這樣才能讓市民釋懷。

事非經過不知難,普通市民當然不應該低估警隊面對之挑戰。三萬名警員被置於如此艱難之處境,民怨亦非他們所能消弭,正所謂政治衝突應該政治解決,處理當前局面本來就是對警隊的非一般要求。但是警隊既然有「亞洲最佳」之稱,自然任重而道遠,多大的名聲就應該有多大的責任。尤其是俗稱為「白衫」的警官級人員,須知道其每一個決定、每一個部署,均影響前線警員之執法成效及社會之觀感。更何況這次的反修例騷亂有別於一般的遊行和示威,負責行動之指揮官必須指示清晰,要驅散之時便要有效驅散,要拘捕之時便要果斷執法,不能自亂陣腳。

防暴警察於中環行人天橋截查多人,包括外籍遊客。(鄭秋玲攝)

警察半軍事化無濟於事

「止暴制亂」是警隊以至政府當前之最大任務,但千萬不能弄錯其意,以為警察要跟示威者陷入你死我活的戰爭中。警隊與軍隊之分別,除了警察所能使用的武力有較大規限之外,也在於他們的執法目標更具針對性,為要制止違法行為及拘捕特定疑犯。若因「止暴制亂」之名而誤會了自身定位,事情隨時弄巧成拙。在和平時期,警察半軍事化不會有利於維持治安,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去年一項研究便質疑其效果,此其一;其二更在於香港警隊在回歸前,已由原本的輔助軍事性質轉成為社區警政模式,並廣為社會所習慣,這亦解釋了為何市民會對警員強力執法的畫面感到不舒服。

社區警政模式指不單靠武力執法,還要與社會建立良好關係,透過剛柔並濟的方法維持社會治安。警隊於1967年成立警察公共關係科,2015年成立警察傳媒聯絡隊等,均與此理念一致。甚至乎1970年代訓練警員的警察少年訓練學校規定,少警在校兩年後須作義工、服務社會,便是加強警員對社會之認識及加強兩者關係。

六七暴動期間,警隊以「腦筋勝於槍彈及暴力」為鑑,對當下警隊之困境不無提醒。前「一哥」李明逵亦曾指出,「執法不是一定硬繃繃,要用腦、不違法,可以是靈活包容和幽默」。其於1997年回歸前夕夜播放貝多芬交響樂以掩蓋示威聲音,可謂最佳示範了如何用「腦筋」達到任務目標,同時避免不必要之衝突。李明逵任內發生韓農世貿示威,他亦早與組織代表會晤,明言拘捕過程及使用武力之原則,獲許多人視為處理得宜之策。

在示威現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均為取笑對象。(鄭子鋒攝)

民意和社會情緒的硬仗

回看當前社會,部分市民便埋怨不清楚警方執法之尺度,擔心即使不是「暴徒」,而是一般示威者甚或圍觀之街坊,同樣遭受警員強力對付。這個棘手問題無疑考驗警隊智慧。警方若能具針對性並嚴格執法,或能挽回部分市民之認同,締造更有利之執法環境;若未能秉持專業水準,甚至不必要地拘捕一般市民,之後便可能會面對更嚴峻、更敵意之環境。

政府久不作為、未能有效消弭民怨,警隊必須靠他們的專業水準來解困。權力愈大,責任愈大。警隊並非這次衝突的始作俑者,但不幸地要承擔絕大多數壓力,既然這已經是事實,警隊就應該打一場「硬仗」,既是在衝突現場的止暴制亂,亦是民意和社會情緒的硬仗。我們真誠希望警隊能夠經得起這次考驗,在衝突平息之後獲得更多市民的信任。作為市民,我們深信大家會在情緒過後,考察警隊如何對待部分警員的不專業行為,然後對整個警隊下中肯定論。警察應該相信民意,社會亦應該相信個別警察的行為不足以改變警隊的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