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點論政|體罰這概念已經過時
來稿作者:劉仲恒
不少人從長輩口中聽聞過諸如「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這類話語,令人遺憾的是,部分父母當真將其付諸實踐。明年1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便會生效,相信不少家長對條例的內容並不十分清楚。舉些例子,拿衣架抽打孩子算不算犯法?打身體哪些部份才不觸犯跟虐兒相關的條例呢?筆者認為,與其糾纏這些問題,為人父母者不妨提升一下思維層次,去思考一個更為深刻、更為根本的問題:對孩子進行體罰究竟是否正確?
當然,這不是香港獨有的問題。世界衛生組織曾指出,體罰在全球層面依舊極為普遍,在2到14歲兒童中,大約60%經常遭受父母或照顧者的體罰,這種情況在家庭和學校同樣屢見不鮮。在某些國家,幾乎所有學生都曾遭受過學校工作人員的體罰。不論性別和家庭背景,兒童受到體罰的風險是相似的。
坦率地說,體罰其實不好。有證據表示,體罰不但無法帶來父母所期望的正面效果,反而只會增加兒童的行為問題。無論程度多麼輕微,遭受體罰的小孩都會出現有害的心理和生理反應。兒童不僅會經歷痛苦、悲傷、恐懼、憤怒、羞恥和內疚等情緒,而且內心感受到的威脅也會導致生理和精神壓力。遭受體罰的兒童往往會對壓力呈現出較高的荷爾蒙反應,生物系統容易超負荷,在神經、心血管、營養系統、以及大腦結構和功能等方面,也會出現變化。
在本港,虐兒的新聞時常都有。對兒童進行體罰,不僅會直接造成身體傷害,若下手過重,還可能導致嚴重損傷、終身殘疾,甚至死亡。除了肢體傷害,體罰還會給孩子帶來精神疾病,包括行為和焦慮障礙、抑鬱、絕望、自卑、自殘和自殺企圖,以及酒精和藥物依賴、敵意和情緒不穩定等。更可怕的是,這些問題很可能會持續到成年。此外,遭受體罰的兒童,其認知和社會情緒發展也會受損,尤其是情緒調節和解決衝突的能力,這讓他們日後在人際關係方面也容易產生問題。
去年,有機構訪問了超過2,500名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長,結果發現,他們對構成虐兒行為的界定並不清晰。大約四成受訪家長不知道把年幼的孩子獨留在家已經構成犯法,另外有19%的受訪家長認為「用物件擊打」不觸犯虐兒相關的法例。當然,教導孩子並非易事,九成受訪家長坦言,在過去的3個月裡,曾經因為管教子女而感到「勞氣」,還有77%的家長因管教子女問題而出現情緒波動。然而,為人父母者應該認真想想,體罰難道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嗎?
孩子是自己的親骨肉,無論如何,都不應該使用體罰或冷暴力來解決問題。一時的「火遮眼」在所難免,但與其動手打孩子,不如先想想會對孩子造成哪些負面影響。冷靜一下,嘗試多與孩子溝通,或許才是更好的方法。
作者劉仲恒是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公共衛生碩士、團結香港基金顧問、香港全球專業青年倡議行動創始召集人。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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