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潔凝|政府強化行政改革 公眾擔憂問責弱化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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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姚潔凝

香港近月接二連三地發生令市民感到震驚的社會事件,先有政府冒牌飲用水風波,繼有大埔宏福苑火災,再而發生立法會議員公然逆線行車、巴士安全帶法例條文出錯亂象、撞車碰瓷黨、保監局高層行為失當和上市公司高層涉貪等。這些事件均涉及行政當局監管不力、專員人士誠信被嚴重弱化等問題,反映出在公務員、公職人員和專業人士團隊中,問責制度執行不一致、領導責任模糊、誠信與廉潔標準下降。政府近年積極提出改革措施,但社會仍有不少觀感認為問責不足、誠信基礎正在被侵蝕。目前坊間的輿論呈現出「政府強化行政改革」與「公眾擔憂問責弱化」兩種不同的視角。

問責弱化現象

香港自2002年推行「高官問責制」,至今有五位高官被問責而下台。如在2003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涉嫌「偷步買車」避稅,引發誠信風波後辭職;同年,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因強行推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引發巨大社會爭議,最終宣布辭職;2004年,時任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因處理SARS疫情被立法會報告指「警覺性不足」,主動引咎辭職;2012年,時任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揭發涉嫌騙取政府租金津貼,遭廉政公署拘捕後辭職;最近一位是在2022年,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在疫情嚴峻期間出席「洪門宴」派對,被特首批評未能以身作則,最終辭職以承擔責任。

以上五位高官均是因政策失誤、政治責任、個人失當或醜聞而離任,當中並未列出因班子重組或未說明具體原因「被免職」 的官員。

可是,在2021年選舉制度被完善後,被問責的公職人員大幅減少,但卻出現不少施政失誤甚或因為監管疏漏而引發大型災難,而市民只見涉事人員安然無恙或只是作出象徵性處置,同時建制輿論機器合力淡化事件、為提出問題人士扣上「軟抵抗」帽子。

領導責任模糊

部門首長雖被要求承擔管理責任,但在事件中往往僅停留於「下屬疏忽」的層面,如在政府冒牌飲用水風波,只有三名涉及人員面臨紀律研訊,當中包括一名首長級官員。而作為時任物流署署長,只是撤回原定頒發予他的銀紫荊星章。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稱此舉並不是公務員紀律機制中的「懲罰」,但特首明明定性為「處分」,而局長卻還堅持己見。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說詞,令市民更感困惑,原來管理不善的部門首長,無需要被問責。

去年11月底發生的大埔宏福苑火災造成近168人死亡,災難涉及房屋署、屋宇署、民政署、消防署、勞工處等政府部門,事發至今超過兩個月仍然未有有官員道歉。近日的巴士安全帶法例條文出現技術性失誤,法例生效後僅僅實施六天被撤回,立法會內負責審議法例的法案委員會委員、立法會法律顧問、律政司和運輸及物流局官員互相推缷責任,至今同樣未有公職人員向市民道歉。市民難免會問:如不知錯,如何改進?

專業失德犯法

有立法會議員不止一次公然逆線行車;有房屋署屋宇保養測量師在宏福苑大維修中擔任授權簽署人和顧問,他所屬的是一所建築師行;同一名律師和醫生不斷出現在多宗交通意外事故的索償文件中,個案數目更由20多宗增至70多宗;本社是測量師的發展商執行董事涉貪;保監局前執行董事兼董事局成員涉嫌濫用職權,誘使保險公司聘用其媳婦、前署理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大家不禁會問:立法會議員、公職人員、律師、醫生、建築師、測量師都是備受社會尊崇的身分和專業,為何會有這樣多知法犯法和專業失德的事件發生呢?

政府內部和各專業團體的行政機制正在強化,但社會各界對其問責的深度卻是不無疑慮。如果對重大事件的追究力度不及以往,難免令人擔心制衡機制「空心化」,甚或導致市民對問責效能的信心受損。香港正透過政府「內部行政體制化」和專業自我互相監管,來彌補傳統「外部監督」減弱後的問責和誠信缺口;然而,若然缺乏制度外的客觀監察,就會形成更加固化的「官官相衛」,更易造成公職人員和專業人士互相庇護的情況。

作者姚潔凝是一名測量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碩士,香港大學房地產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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