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意婷|將小販趕進街市不是唯一出路——尚德夜市的教訓
來稿作者:彭意婷
街頭小販的治理,從來不能倚賴單一形式。流動車仔、夜市地攤、街市熟食檔、商場美食廣場,各自承擔不同的社會功能:有的門檻最低,讓缺乏資本的人也能謀生;有的靈活多變,容許經營者隨時調整;有的位於居民日常路徑之上,提供順手可及的飲食選擇。這幾個層級缺一不可,否則整個生態便會失衡。以此審視早前發生的將軍澳尚德夜市被清場事件,便會發現所有解決方案全都指向同一種形式——將街頭小販全部遷入街市。
尚德夜市將進街市
晚上十時的將軍澳尚德商場,曾經別有一番風景。手推車逐一就位,咖喱魚蛋、串燒、手抓餅、車仔麵、糖水,一檔接一檔開市。下班歸途的打工仔買一碗碗仔翅,補習後的中學生買一串魚蛋果腹,獨居長者買一個炒麵當作晚餐。這是一條由街坊自發形成、歷經20年自然生長的街頭夜市。
今年4月3日,這一切被金屬防撞柱、鐵馬與徹夜駐守的保安截斷。一個月後西貢區議會通過聯署,促請領展重新規劃街市檔位、預留宵夜檔位。立法會議員方國珊透露領展的回應:願意在尚德街市內以彈性租金開設夜市熟食檔,營業至凌晨一至二時。她亦提及將軍澳第67區聯用綜合大樓的公營街市,食環署回應指該街市設計時已考慮容納輕食熟食店,准許經營至深夜二時。
表面看來,問題正一步步解決:居民將有合法宵夜,小販將有合法檔位,領展有所配合,政府亦有安排。然而細察之下,所有解決方案皆指向同一種形式,即把街頭文化收編入街市檔位之內。私營商場如此,公營街市亦如是,連聯署所引用的參考案例,領展旗下的彩明街市「宵夜美食街」也同樣是街市內的安排。
流動小販由四萬跌至二百餘
現行政策最先被犧牲的是最底層的創業階梯,香港持牌流動小販數目,全盛時期約四萬個,到2024年底僅餘233個,跌幅達99.5%。政府每年約25億元的小販管理預算,主要用於執法巡查,而非發牌、培訓或設施建設。1957年的政府小販政策報告,曾將小販牌照定性為「社會福利」,旨在透過多種牌照形式實現基層生計與社區功能,流動小販牌照正是其中最基礎、最不可替代的入場途徑,如今這道階梯已近乎清零。
區議會聯署、領展回應、食環署安排,全都在「街市化」這個層級打轉,卻無人追問:流動小販牌照制度,仍然存在於政策議程之中嗎?
政策應保障市民便利
有人可能會問,領展願意以彈性租金開設夜市熟食檔,食環署亦在新公營街市考慮夜間經營,這難道不是合理的回應?
問題在於,這些回應完全建立在商業誘因與行政誘因之上。有誘因則推行,無誘因則撤回。要看清這一點,必須先了解香港零售消費的結構性危機。2024年,香港居民北上總人次超過9,500萬,較2023年急增80%;同年7月本地零售銷售額僅291億元,較疫情前高峰低近三成。深圳的商場以低價、多元、夜間長時間經營,大規模吸走本地消費。香港屋邨商場若繼續依賴連鎖店、標準化租戶與固定營業時間,邊際吸引力只會持續遞減。
在此競爭壓力下,差異化、本地化、夜間化的消費體驗,確實成為領展的商業誘因,它需要留住客流、維持租金收入。食環署為新建公營街市增加吸引力,亦有其行政誘因。然而這恰恰說明了為何不能將公共政策押注於誘因之上:領展的商業策略可以隨時調整,若業績好轉、競爭壓力減弱,或發現夜市營運成本過高、投訴增多,它可以隨時終止彈性租金、收窄營業時段,甚至關閉夜市檔位。食環署的安排同樣受制於預算、人手與政治氣候的變化。
政策所應保障的,是市民在誘因消失之後仍然擁有的權利。屋邨基層的夜間飲食需求、街頭小販的合法經營空間、低成本創業的社會階梯,這些不應是領展業績良好或食環署有餘裕時才存在的附加福利。
街市做不到的三件事
即使街市化推行至極致,也無法替代街頭流動小販的功能。理由有三:
第一,創業門檻截然不同。街市檔位需要租金、按金、裝修及合規設備投資。對於缺乏資本的基層市民、長者或青年而言,此門檻遠高於「一架手推車、一個爐頭、一張凳子」即可開業的街頭模式。當街市化成為唯一合法形式,基層創業的社會階梯便實質斷裂。
第二,街頭的多元生態無法被街市的標準化格式複製。尚德二十年自發形成的夜市組合,如手抓餅、咖喱魚蛋、串燒、糖水、車仔麵等,所依賴的,是街頭的靈活適應、自然進出、無門檻的多樣試錯。經營者可按季節、時段、顧客口味隨時調整;失敗的檔口自然消失,成功的迅速補上。街市的固定檔位、固定時段、商品分類規範,本質上是標準化管理,難以承載那種有機、流動、低成本的試驗生態。
第三,社區滲透性無法重建。街頭流動小販可在商場前空地、巴士總站、地鐵站出口、屋邨主要通道擺賣,服務範圍覆蓋居民步行可達的區域,關鍵在於「順路」。對於獨居長者、夜歸打工仔而言,順路購買一串魚蛋與專程走入街市,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配套。
即使尚德街市的夜市熟食檔做到極致彈性,67區聯用大樓的安排做到極致便利,也無法替代街頭小販的社區滲透性。
沒有城市走上這條窄路
台北設有《攤販管理自治條例》,同時涵蓋流動攤販牌照、夜市集中區與街市熟食檔三個層級,權責分明。首爾經過五年協商,通過《街頭小販管理指引》,同樣規範街頭小販、傳統市場與夜市專區三層並存。新加坡表面上將流動小販全部遷入小販中心,但背後有極強的政策保障作為支撐,包括嚴格租金管控(每月僅數百新加坡元)、設施補貼及傳承計劃,保住了基層生計與低成本創業的屬性,小販文化更獲列入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
反觀香港,流動小販牌照接近清零,同時沒有任何有力的政策保障。
對於領展與食環署的最新回應,應予肯定。領展願意以彈性租金開設街市內夜市熟食檔,對部分小販而言是合法、穩定、具衛生配套的進步;食環署於67區新建公營街市的安排,反映了政府對居民夜間飲食需要的實質回應;區議員同時推動私營商場與公營街市的安排,亦是實際的進步。然而這些進步全部處於同一層級,且全部依附於可變的誘因之上。
街頭文化應是城市軟實力
短期內,領展夜市熟食檔的試點應設有透明監察機制,確保彈性租金、申請門檻與營運要求不超出基層可承擔的範圍;67區的安排同步推進。同時立法會議員應繼續向政府追問何時才會重啟流動小販發牌,並要求環境及生態局作出具體回應及改善方案。
中期而言,政府應重啟整體小販政策檢討,明確恢復多層次框架;重啟流動小販發牌(建議每年不少於1,000個),並容許牌照轉讓以吸引青年加入;將每年約25億元的小販管理預算由「掃蕩主導」轉為「支援主導」,用於培訓、低息貸款、設施補貼與夜市基建;在旺角、銅鑼灣、屋邨主要廣場設立限時夜市試點。
這些安排不應取決於領展的商業策略或食環署的行政偏好,即使日後北上消費回落、本地零售復甦,政策也不應隨之撤銷。因為其所保障的,是市民的基本生活配套與社會流動機會,而非市場景氣的附屬品。
長遠而言,香港應參考台北的自治條例模式,為小販政策設立明確的主管機關,按職能劃分權責;配以類似首爾的多方諮詢機制;借鑑新加坡將小販文化視為城市軟實力資產的做法,而非僅僅視為管理問題。
政策應是可信賴的制度權利
街市化並非錯誤,亦非失敗。對部分小販與消費者而言,它代表更穩定、更衛生、更合法的進步。然而這些進步全部處於同一層級,且全部依附於可變的誘因之上。缺乏資本的基層市民需要街頭流動小販這一層;城市文化需要夜市專區的多元生態;社區生活配套需要步行可達的街頭層次。當持牌流動小販由四萬跌至233個,香港所失去的除了若干檔位,還有一整層原本作為基層創業階梯與城市傳統的政策層次。
領展今天的彈性租金、食環署明天的夜間經營,皆不足以填補這個結構性缺口。政策不應是「有誘因時施捨,無誘因時收回」的附加福利,而應是無論景氣高低、無論營運者為何人,市民皆可信賴的制度權利。
作者彭意婷是新思維副秘書長,青年組織「燈芯」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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