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足兩年】屯門漏水單位 住客稱窮懶理 政府出手刊憲下令維修

撰文:黃桂桂 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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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5月31日)出版憲報,其中第3483號公告是由建築事務監督根據第28(3)條規定頒布的命令,要求屯門兆畦苑B座一單位業主須於7月29日前進行修葺或更換樓下廚房天花的破損排水管。區議員指該單位的滴水問題已經困擾樓下住戶兩年多,食環亦曾進行色粉測試,惟涉事單位住戶仍一拖再拖,終需刊憲。

涉事單位一拖再拖

居住於涉事單位樓下的李先生指,該水管滴水問題已有幾年,「曾上過去搵該單位的住戶,但對方一直拖住(不解決問題)。」他又曾找區議員幫忙,而政府亦答應他,如果樓上單位不進行修葺,政府會代為修葺。

記者曾上涉事單位查詢,惟沒有人應門,該單位門口貼上屋宇署及食環處聯合辦事處於2018年張貼的預約通知,以及5月31日刊憲的公告。

紅外線測試證實源頭

工聯會田景區議員李洪森指,李先生於2017年開始投訴樓上單位污水渠滲水。據悉該單位業主已經去世,現時住客姓關。李先生兩年幾來多次尋找食環署、屋宇署及區議員投訴。李洪森曾上李先生的單位查看樓上滲水情況,「成日有水滴出嚟,地下係濕嘅。」食環署亦有進行色粉測試及紅外線檢測,證實源頭為樓上單位污水渠滲水。據李先生提供的照片可見,其廚房天花上的排水管有損毀情況,並用錫紙膠紙包裹着。

李先生廚房天花的排水管,從圖中可見該水管有損毀,並用錫紙膠紙包裹着。(李先生提供)

業主達成共識 兩周內維修

李洪森表示,「食環署人員有勸喻關先生要進行修葺,但關生開頭話佢唔係業主,唔關佢事。後來食環話佢係長期住客,有責任進行修葺時,佢就話自己窮,冇錢整。拖咗兩年幾,樓下李先生無法再忍,先決定申請法庭命令。」消息稱,兩單位業主已於5月31日達成共識,關先生承諾會於兩星期內進行維修工程。

對於因滲水問題而要刊憲,李洪森表示,「竟然因為咁小事貼曬紙(刊憲)咁,情況唔係咁理想。希望問題可以儘快解決。」

房屋署發言人稱,由於涉事排水管有破損情況,獨立審查組於2019年5月31日按《建築物條例》向排水管所屬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要求進行所須維修工程。為確保有關命令可妥善送達,審查組根據《條例》第35條的要求向有關業主送達該命令,包括將命令刊登在憲報上,情況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