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記鎅木廠收通知限上月底遷走 第二代東主權叔:正進入倒數中

撰文: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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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銳意構建「北部都會區」計畫,並積極在新界東北發展收地,而被列入收地範圍內、逾70年歷史的馬草壟志記鎅木廠,近日地政總署正式通知將搬遷限期定為上月30日,並一度指逾期後廠內逾千噸木材不排除悉數運往堆填區棄置,至近日環境及生態局改稱可運往園林廢物回收中心Y.PARK林區轉廢為能,負責人權叔表明:「我唔希望咁快結業 」,但他承認木廠生存期限正在倒數,「我只係想爭取多少少喘息空間,唔好立刻斬頭。」

屹立逾七十年 由原木材加工轉為回收廢木翻新

「𠵱啲中電電燈柱都係靚嘢嚟,好多都來自加拿大杉木或松木,泡過藥水聲稱可以用到50年,香港大學龍虎山環境教育徑需要40支木材,所以𠵱幾日要鎅好佢。」人稱權叔的73歲志記鎅木廠第二代負責人王鴻權,手不抖、氣不喘手持數公斤重的電動鏈鋸機,將原本9米長、直徑約22厘米的中電電線杆木柱,先分段逐一鋸短木材,再由下屬用機械滑輪吊起,用切割機器批走木材表面進行美化,翻新變成一支直徑只有15厘米、長2米的再生木柱。「佢係我廠內唯一一個剩低嘅伙記,基本得返我同佢鎅木,阿妹幫手睇住間廠。」權叔苦笑。

由1948年開始經營走過大半個世紀的志記鎅木廠,命運宛如浮木般飄泊不定,因發展問題先後經歷四度搬遷,其中留在上水古洞馬草壟現址最久,一留便接近40年,在這個面積達到1萬平方呎的空間,志記因應時代轉變,由一間原木加工廠,一變而成專門回收廢棄電線杆、碼頭椿柱或颱風倒塌的斷木,經篩選開鎅後翻新成再生木材,近年還廣招學校、非政府組織或其他私人機構開設木工班,讓巿民親身體驗如何將廢棄木材變成有用的環保家具,從中推廣環保理念,近年最成功的案例便是志記與設計團隊LAAB合作,將2012年因中環灣仔繞道而拆卸的灣仔碼頭近百條防撞木回收翻新成木枱、長凳和茶几櫈,放在屯門污泥處理廠新建園區T-Park「源 · 區」T-Cafe內供遊人使用,成為日本「Good Design Award 2017 Best 100」中唯一一件入圍的香港作品。

權叔:只係想爭取多少少喘息空間

然而《施政報告》提出構建「北部都會區」計畫,馬草壟路被劃入古洞北新發展區範圍內刊憲收地,便仿如像一把刀懸在志記頂上等候發落,權叔曾透過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以及非政府組織等與政府部門協商,先後提出3個方案,包括爭取保留原址不遷不拆,活化成為成木材博物館;或透過以地換地方案,遷至展能運動村旁邊一塊荒廢逾30年已平整堆填用地繼續經營;容許仿效馬草壟路一間車廠延期2年後搬走,以便清走廠內逾千噸木材,惟一直得不到政府部門正面回應,近日甚至直接將志記打入強制關廠的倒數中。

權叔引述馬草壟廠商會指上月已收到地政總署來信,要求馬草壟路內所有木廠東主需於6月30日前遷走,過去兩星期更有地政總署人員頻頻到訪木廠,要求志記盡快清走廠內木材,否則有機會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委托承判商處理,不排除無人接收後,經大型機器鎅成木渣後送往堆填土變廢物,令權叔大表心痛。至本周四再有環境及生態局人員到場視察,聲稱可將廠內木材運往園林廢物回收中心Y.PARK林區,盡可能循環再造,轉廢為再生木材,但未能交代能否處理逾千噸木材,權叔重申「我只係想爭取多少少喘息空間,畀我處理好晒廠內木材,等佢哋可以善用,唔好立刻斬頭。」他深知機會渺茫,仍盡最後努力去信新上任的特首李家超,希望有圓滿解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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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嘆發展硬道理忽略本土文化技術

志記被政府收地消息傳出後,連日獲不少巿民到木廠打卡留念,其中曾在T-Park「源 · 區」中提出翻新灣仔碼頭防撞木方案的設計團隊LAAB建築總監葉晉亨,日前到來探望權叔及為木廠拍照,直指志記作為一間見證本港城巿發展變遷,亦是本港碩果僅存的大型木廠,政府竟無視它的歷史價值,在發展重要過一切的大道理之下,忽略本土文化與技術,「有啲嘢冇咗就真係冇咗,政府連活化(志記)個option(選項)都唔考慮,就直接delete(刪除)咗佢,真係好可惜。」

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表示,無論志記鎅木廠或其他團體一直努力的方向,均是傾向原址保留,因為大家知道即使政府提出特惠賠償津貼,但賠償金額往往不夠重置木廠,變相令木廠倒閉,「搬遷成本仲高過賠款,啲機器木材喺度咁多年點搬,邊個幫佢做,冇幾架貨櫃車都搞唔掂,(政府提出)其他方案嘅處理都唔叫處理。」期望政府最終能與志記鎅木廠達成共識。

政府近日在馬草壟路木廠限期上月底收地後,近日大型吊臂車加緊拆除其他木廠構建外在建築物。(莫家文攝)

地政總署:按計劃收回及清理土地,不作延期

地政總署回應志記鎅木廠位於古洞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的工程範圍內,當局2019年11月底已去信通知木廠經營者遷出限期約為去年下半年,以讓業務經營者有更多緩衝時間遷離所處地點,有關的私人地段隨後於2019年12月27日復歸政府所有。地政總署其後按工程時間表於去年9月13日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到場張貼通告,要求有關的業務經營者於去年12月16日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以展開工程。地政總署與相關部門人員已多次聯絡木廠,並在不影響整體工程進度下,酎情將遷出限期延至今年6月底。署方強調政府已給予超過兩年緩衝時間讓木廠安排搬遷,基於古洞北新發展區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需要,政府需按計劃收回及清理有關土地,不能再作延期。

地政總署又稱巳按照當時「甲區」的農地特惠補償金額向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收地影響的私人土地註冊業權人提出農地特惠土地補償建議。特惠土地補償建議是法定補償以外的行政替代選擇,與土地上佔用人有否遷離該土地無關。另外,地政總署於今年4月11日亦已通知木廠其業務經營的特惠津貼,並會在經營者遷離該土地時發放相關的特惠津貼,如經營者有需要,本着「以人為本」的方式,地政總署亦可考慮提早發放。

發言人稱政府政策是透過向合資格業務經營者提供金錢補償,以緩解對他們造成的影響,但不會為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提供「一換一」調遷安排。然而,政府明白部分業務經營者期望重置業務,因此除了提供特惠津貼外,亦一直作出多方面的協助和支援,包括如業務經營者覓得重置作業的私人土地,政府會就規劃及土地事宜提供諮詢和協調服務。根據地政總署記錄,有關木廠並無要求政府就規劃及土地事宜提供諮詢和協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