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8月任2公司董事 遲報12日涉違規定 再揭卸任前公司正籌組

撰文: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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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周一(11日)率先獨家揭發剛卸任特首的梁振英,在上月擔任兩間私人公司的董事。事隔2日再有新進展,特首辦證實,《香港01》向梁振英查詢當日,他才向政府申報擔任上述兩間公司董事。
換言之,梁振英擔任公司董事12日後,才通知政府,涉嫌違反政府規定。根據規定,前任特首離職後3年內,不論受薪與否,接受非商業組織委任,都要通知政府。
記者進一步發現,兩間公司原來早於5月19日已籌備成立,當時梁振英仍未卸任特首。對於遲申報,及公司為何在他卸任前已籌組,梁暫時未有回應。

梁振英新出任董事的兩間公司,在7月成立,但另一董事薛建平在5月19日已經簽署文件(熒光示),即在梁振英卸任前已經籌組。(公司註冊處文件)

梁卸任前兩個月 御用律師已籌備新公司

《香港01》周一(9月11日)獨家揭發,剛卸任行政長官兩個月的梁振英,悄悄出任「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大灣區香港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另一董事為多次擔任梁振英法律代表的薛建平。

兩家公司為私人無股本擔保有限公司,記者仔細檢閱公司註冊處文件,發現薛建平早於今年5月19日已填寫《創辦成員陳述書》籌組公司,直至7月4日及6日,兩間公司才正式成立,而梁振英則在8月31日出任公司董事。

換言之,梁振英卸任特首前兩個月,其御用律師薛建平已計劃籌組公司,待梁振英7月1日卸任後,才向公司註冊處申請,並在8月委任梁振英擔任董事。

《香港01》在9月11日獨家揭發梁振英擔任兩間私人公司董事。(01製圖)

記者周一早上去信 前任辦不確認有無收到查詢

記者在周一早上約9點45分,到達薛建平位於中環置地廣場的律師樓,向其職員詢問薛建平與梁振英合組公司事宜,但職員稱薛建平不在公司,着記者以電郵查詢。

記者分別在10點半前,以電郵方式向前任特首辦、負責一帶一路的政治及內地事務局、負責大灣區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薛建平,查詢梁振英合組公司事宜。

其中前任特首辦職員以無法聯絡「前任行政長官高級私人助理」為由,不確認有無收到《香港01》的查詢。

前任特首辦和薛建平在截稿前並無回覆,《香港01》在周一晚上8點51分,率先刊發獨家報道。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任內多次推廣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曾與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前特首董建華出席論壇。(資料圖片 / 余俊亮攝)

周二下午 前任特首辦回覆 避答有無申報

《香港01》獨家報道刊發後翌日(9月12日),各大傳媒紛紛跟進報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上午亦表明,計劃去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主席廖柏偉,要求交代事前是否知道梁振英出任公司董事的安排。

周二下午4點54分,前任特首辦回覆《香港01》,指兩間公司均為非牟利組織,梁振英並不受薪,亦不分紅,但前任特首辦並無回覆梁振英有無向政府申報。

周二深夜 特首辦:梁周一通知政府

究竟梁振英有否按照特首離任後的指引要求,通知「前行政長官及政治委任官員離職後工作諮詢委員會」呢?委員會的諮詢處為特首辦,多家傳媒亦在周二向特首辦查詢。

特首辦在周二深夜回覆傳媒查詢,指梁振英在9月11日通知政府,在8月31日接受兩間香港非牟利公司的委任出任董事,政府正處理該宗個案。

遲報12日 涉違反政府規定

換言之,特首辦證實,《香港01》向梁振英查詢當日,他才向政府申報擔任上述兩間公司董事。即他在擔任公司董事12日後,才通知政府,涉嫌違反政府規定。特首辦發言人指,根據規定,前任特首離職後3年內,無論受薪與否,接受非牟利機構委任,都必須通知政府。

對於遲申報,及公司為何在他卸任前已籌組,記者已透過前任特首辦向梁振英查詢,對方暫時未有回應。

今年4月,時任特首梁振英率領港府高層官員到大灣區考察。(資料圖片)

林卓廷:梁鬼祟隱瞞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根據特首辦回覆的時序,梁振英明顯違規無申報。

他認為梁應在擔任董事前接受申報,但這次就拖延至傳媒揭發後才申報,「以梁振英的性格和往績,為國家重點計劃盡心盡力,應該會高調宣傳,為何這次鬼祟隱瞞,直至傳媒揭發後,才向政府申報呢?」他正向政府要求查閱梁振英的申報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