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話.2】單親母求職、託兒難 社區保母不接放學形同虛設

撰文:陳芷慧
出版:更新:

【離婚後話‧1】單親潮媽的親職教育 孩子:咁邊個接我放學

阿敏(化名)是內地人,父母一家早年來港定居,獨留她在內地成長。在內地與丈夫結緣,生了個女兒。2013年她和女兒來港,同年與丈夫離婚。

「懷孕以後,我一直沒工作。」阿敏離婚後,在銅鑼灣一間連鎖時裝店做售貨員,不請假、沒遲到的話,可有底薪7,800元。銷售額達50,000或以上的,可額外獲取1,000至3,000元不等的佣金。但同事間會搶客,「有時同事差少許便達標,為咗關係好啲,將自己的銷售額畀佢,咁起碼人哋多幾千蚊用。」因此,她只是卑微地向着7,800元的目標進發,但對於單親母親而言,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女兒上幼稚園,假期出奇地多,公假以外有教師發展日,又有紅雨颱風,遇上女兒頭暈身㷫,要隨時接走。於是,阿敏不惜花2,000元把女兒安置在託兒所,但大部分託兒機構的服務不包括來往學校與機構的接送,阿敏哀求母親把孫兒從學校接去吃午餐後,再送到託兒機構。

6時後,外婆又接送回家吃晚飯,阿敏11時放工回來,快快啃飯,午夜時分,兩母女才回到家。「每月給媽媽4,000元伙食費。」7,800元扣除這些開支,阿敏每月剩餘1,000元作兩母女的日常使費。

阿敏坦言成為單親母親後,希望盡全力保護女兒,心情容易緊張。

1,000元,花在哪裏?「周日同囡出街,買一件衫,和囡囡食合共百多元的飯,她好開心,覺得值得。」所謂的「食好啲」,是屋邨內的平民自助餐,小童價每位60元,成人每位80元;有時候會到「薩莉亞」平價意式餐廳,點一個白飯,加一個細pizza。

至於平日的晚餐,可以是兩個人吃一碟11元的炒麵、一碗豆腐花加兩個麵包。「我擔心不能跟進她的功課,我太疲累,年紀又大。而且令到小朋友很夜才回家。我後來覺得1,000元,不值得。」後來,農曆新年,阿敏母親要回鄉,「我媽照顧唔到我個囡,她只顧打麻雀,我真的很不放心。但我要返工,無奈之下,唯有辭職。」

暑假來臨,是單親媽媽的噩夢。阿敏的媽媽寧願每月資助她幾千元,也不幫忙湊孫,變相無人接送孩子到託兒機構。

幸而,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替阿敏找到一份雞蛋仔工場的工作,老闆很好,「佢其實不需要增聘人手,知道我是單親母親,即使冇錢賺都請我,又讓我可隨時請假。」

然而,暑假來臨,是單親媽媽的噩夢。阿敏的媽媽寧願每月資助她幾千元,也不幫忙湊孫,變相無人接送孩子到託兒機構。雖然老闆不介意阿敏帶女兒上班,「但小朋友在工場其實好危險,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又再辭職。」

阿敏遂找其他工作,一是送女兒上學後趕不及上班時間,或是8時後下班,趕不及從託兒機構接回女兒。她又指,有認識的單親媽媽訴苦,個人入息符合申請託兒津貼,但前夫收入超出上限,該名媽媽變相失去資格,「她的前夫有給贍養費,卻不多,所以,那位媽媽亦希望增加少少收入。」

「社區保母」計劃

自2008年起,社署推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包括為九歲以下兒童設立的「社區保母服務」,以及為三至九歲以下兒童設立的「中心託管小組服務」,鼓勵有照顧孩童經驗的鄰里申請成為社區保母。

然而,全港名額只有954個,據社聯研究,在相對較多貧窮住戶的地區中,供不應求的情況更為嚴重。況且,「保母」是義工支援形式,不僅缺乏穩定性,而且只有象徵式報酬,平均時薪約22元,難以吸引有經驗的女性當保母。

香港在幼兒照顧政策方面,除了資源不足,更關鍵的問題是未能釋放女性勞動力。

幼兒服務開支遠較亞洲國家低

現時全港只有12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738個名額,有6個地區(南區、離島、觀塘、黃大仙、西貢、大埔)沒有這類中心。2018至2019年度,政府將分階段在北區、觀塘、葵青及沙田區增加3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然而以觀塘為例,當區的離婚率較高,意味需要託兒服務較多,300個名額難有「五餅二魚」之效。更重要的是,資助獨立幼兒中心0至2歲服務月費中位數高達5,537元,基層家庭根本沒可能負擔。

近年,每個財政年度的幼兒照顧服務開支只佔本地生產總值約0.006%,佔政府開支0.03%左右,即使開支金額每年遞增,但佔本地生產總值及政府總開支依然偏低。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數據比較,其成員國的幼兒服務開支,佔其本地生產總值平均數為0.37%,亞洲國家如日本、南韓,相關百分比分別為0.72%和0.35%。

香港在幼兒照顧政策方面,除了資源不足,更關鍵的問題是未能釋放女性勞動力。據社聯資料,2017年離婚單親貧窮住戶中以單親母親住戶居多(佔整體離婚單親貧窮住戶的82.1%);單親母親住戶的貧窮比率高達40.1%,而單親父親住戶只是 26.9%。

阿敏說現時的「社區保母」計劃,不包學校與機構之間的接送,單親家長難以找到托管人接送,服務形同虛設。

澳洲設津貼 鼓勵祖父母湊孫

反觀北歐國家的相關政策,較着重協助在職婦女兼顧工作和家庭,例如瑞典,三至六歲的幼童2015年每周可免費使用最多15小時學前照顧服務,收費按家長收入而定,上限為家庭每月收入3%。同時,當局亦推行幼兒服務券,協助家長產後重新就業,為孩童未足三歲而不能享用公營服務的家長,發放大約相當於2,000港元的資助。目前,瑞典95%的三至六歲幼童使用公營幼兒服務。

上文阿敏面對父母不願照顧外孫的問題,澳洲政府有一個有趣的相應政策,若祖父母為主要照顧人,可申請福利津貼。善用長者資源,同時釋放女性勞動力,可謂一箭雙鵰。

上文節錄自第111期《香港01》周報(2018年5月14日)《離婚後話》。

瀏覽更多周報文章︰【01周報專頁

《香港01》周報各大書報攤及便利店有售。你亦可按此訂閱周報,閱讀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