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電價】太陽能板安裝規例離地 回本期超長 綠色發電普及難

撰文:林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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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生活依賴化石燃料,導致污染和極端天氣等問題。人類要可持續發展,必須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政府今年公布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政策,兩間電力公司分別在本月及明年起,須以高於市價購買民間的太陽能或風力發電,目的是以經濟誘因,鼓勵市民安裝再生能源發電系統。惟政策的配套似未考慮現實的限制,令人擔心民間綠色發電曲高和寡。

上網電價是指兩間電力公司,即中華電力(中電)及香港電燈公司(港燈),按較市價高的價錢,向個人或民間機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者購買電力,並接駁至公共電網,電價會按系統的發電容量分為三個級別(見表一),涵蓋容量不多於1兆瓦的太陽能及風能系統產生的電力。

由於推行上涉及地理環境限制、技術配合、投資成本及回本期等因素,不少地方都由政府補貼可再生能源以增加成效,而香港政府與兩電簽訂新《管制計劃協議》,列明必須引入上網電價,並以較高的電價來縮短回本期。政府與港燈簽訂的新一份《管制計劃協議》,年期由201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止,為期15年。政府與中電的協議則由2018年10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止。

中電由10月起加電費2%,到明年1月再加價0.9%,港燈則於明年1月起大幅加電費6.8%。(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按照申請流程,有意接駁太陽能上網電價的申請者,經電力公司審批申請及實地視察後,其可再生能源系統可接駁至中電或港燈的電網,兩電將為系統裝上智能電錶,記錄發電量,並根據上述上網電價級別,購買系統產生的電力,有效期為安裝太陽能系統的使用壽命或直至2033年底,以較早者為準。風能系統的上網電價與太陽能相同。

前置成本高 吸引性存疑

「裝塊太陽能板點解都咁難?」家住太和康樂園獨立屋的程先生,一直希望在屋頂安裝太陽能板,可惜前置成本令他卻步。「唔係買塊板裝上去咁簡單」他指,「如果要裝仲要符合法例」,市民需先支付數十萬元,若加上其他支出,回本期或會超出預計。

機電工程署為協助推動上網電價,提供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設備供應商及承辦商,但程先生認為現時報價的公司質素參差,如果找專家估價成本更高。他曾返回內地考察及出席上海太陽能展覽,覺得內地太陽能板技術成熟且成本低,但他笑言不能「淘寶」幾塊回港安裝,一來未必符合屋宇署的規定,二來在香港找不到技術人員施工。程先生曾經找安裝太陽能板的公司報價,以其獨立屋天台約1,200平方呎面積計,約可安裝48塊太陽能板,不同公司報價由20萬至60萬元不等,按中位數計,材料、安裝及並網申請約需398,000元。而組成的約12千瓦系統,每年約可產電12,000度,即每年收回約48,000元上網電價,系統約八年才回本,但未計落實工程時才視實際情況報價的搭棚和結構計算費用。(見表二)

現時太陽能板主要分為單晶矽、多晶矽及薄膜三種。單晶矽價錢貴但效能高,其次是多晶矽,程先生指在屋頂安裝這兩種太陽能板,必定會影響獨立屋結構,尤其是會破壞防水層,需要額外費用處理。他續指,採用黏貼技術的太陽能薄膜,安裝雖較方便,但技術尚未成熟,轉換效能低,價錢高。

程先生找坊間報價,估計安裝太陽能板約需40萬元。(鄭子峰攝)

環境局及環境保護署回應指,釐定上網電價時考慮了獨立顧問的研究結果,參考各地上網電價的釐定準則,並考慮香港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平均發電成本等;在計算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平均發電成本時,考慮了建設系統所需成本,包括光伏組件、結構支持組件、安裝費、維修保養費、折扣率、通脹因素及訂價對投資可再生能源系統的吸引力等。 當局認為現時的上網電價水平,有助縮短系統回本期至約十年,相信有關安排已能提供足夠經濟誘因,鼓勵個人或團體更積極考慮在他們的處所安裝太陽能系統,而電力公司亦已同意寬免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統接駁至電網的費用;政府會與電力公司定期檢討上網電價,並會根據安裝成本的轉變,適時調整上網電價水平。

現時在天台安裝太陽能板,不可高於地面1.5米。(鄭子峰攝)

程先生指出政府的回本期不包括入圖則、搭棚和結構計算等費用,僅計算太陽能系統的價錢。此外,安裝過程亦要面對多重障礙。業主可根據《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訂明的小型工程項目,豎立支承小型環保設施的構築物,但按規定太陽能板不能高於1.5米,而且地面上必須有支承構築物用於支撐系統。因應《建築物條例》,新界村屋如有加建或改動所需環保設施的相關工程,需委任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擬備建築圖提交屋宇署,獲批准及施工同意書後才可進行。雖然部分村屋可以按《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獲得豁免,毋須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裝設小型太陽能發電系統,但仍需符合高度限制。

環保建築顧問公司項目經理鄭力文建議香港應參考台灣的綠能發電,並逐步開放電網。

安裝限制多 待「拆牆鬆綁」

環保建築顧問公司項目經理鄭力文提供評估及安裝太陽能板等服務,他認為現時推動市民「發電」的最大障礙是屋宇署的法例過嚴,政府又沒有計劃修例以「拆牆鬆綁」。他解釋,在已落成建築物安裝太陽能板,為符合法例,必須有足夠柱樑支撐太陽能系統,令工程成本大增。他指出韓國、台灣等地的相關規例較寬鬆,有利民眾加設太陽能設施。他又指,目前由兩電壟斷的發電模式,大大限制了發展太陽能的空間,他強調,收集社區各種零碎電力,是達致「全民發電」關鍵,建議參考台灣的綠能發電,及逐步開放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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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31期《香港01》周報(2018年10月2日)《安裝太陽能板規例離地 回本期長乏誘因  上網電價拓綠能 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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