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新聘菲傭初確診 僱主需承擔醫療費:一半人延遲來港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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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武漢肺炎」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肆虐,消息指今日(24日)其中一宗初步個案為新聘的菲傭,於3月20日抵港。有僱主協會透露,現行法例下,僱主需承擔一切的醫療費用,批評港府「把關不力」,若僱主沒有另外預訂酒店供抵港外傭隔離,便如同「直接將病毒帶入屋」;外傭工會亦重申,僱主不得解僱患病外傭,否則有機會觸犯《歧視殘疾條例》。雙方皆認為,政府應提供地點,統一供外傭作檢疫,以方便管理。
勞工處回覆指,在《僱傭條例》下,外傭受僱期間患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受僱引致,僱主須提供免費醫療。另外,勞工處又指,除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不可在外傭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外傭,否則或會遭到刑事檢控。

本港截至昨日(23日)累計357宗個案。據悉,今日新增14宗初步個案,其中一人為新聘的菲傭,於3月20日抵港。由於政府早前已公布,由昨日(19日)凌晨起,所有外地抵港人士需接受隔離14日,外傭一般會留在僱主家,僱主亦可安排其他地方進行家居強制檢疫,惟須負責住宿費用、膳食津貼。

▼最新一輪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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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出,根據法例,僱主需承擔一切醫療費用,惟其批評:「帶咗啲危疾嚟香港,係咪要僱主負責?」她提醒,未必所有保險皆是「全包」,僱主需細閱保簽條款。她更認為,這已不是錢的問題,直言香港現時有40萬名傭工,「若有少少差池」,後果會十分嚴重。針對現時的檢疫安排,她認為若僱主沒為外傭另外訂酒店,是次事件證明如同「直接將病毒帶入屋」,認為政府應租用酒店,供抵港外傭入住統一隔離。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黎曉君指,外傭無論是否因工受傷,在香港的一切醫療支出皆由僱主承擔。她亦指,僱主不能在其患病期間提出解僱,因有機會觸犯歧視殘疾條例。現時經濟下滑,她認為普遍家庭未必能承擔14日酒店費用,認同政府應借用檢疫中心供外傭隔離,「亦都可以更方便管理,提供不同語言服務。」

3月22日,記者到中環皇后像廣場一帶觀察,休憩的外傭顯著減少,多名外傭表示不清楚本港的入境措施及隔離政策。(張浩維攝)

已有一半僱主選擇延遲外傭來港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由於僱主與傭工已簽定合約,需承擔外傭在港的一切費用,包括醫療費用,「抵達香港已經係由僱主負責,家居隔離都要比住宿、食物費用」。他解釋,以自己公司為例,九成僱主都會購買全保,加上外傭在港可享與港人一樣的醫療福利,故相信保險足以應付。他指,原本因為疫情,已有一半僱主選擇延遲外傭來港,相信事件後會有更多僱主延遲。

消息指今日(24日)其中一宗初步個案為新聘的菲傭,於3月20日抵港。圖中人士非染病者。(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