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刪了資料的申訴專員公署,還能監督政府嗎?

狄志遠|刪了資料的申訴專員公署,還能監督政府嗎?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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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申訴專員公署更新官方網站後,大幅削減可供公眾查閱的資料,引起廣泛關注。公署將網站上的調查報告僅保留2023年4月以後的內容,移除了原本可追溯至2013年的歷史資料,還徹底刪除了原本詳列市民投訴個案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這一舉動對香港政府推動的資訊透明化進程是嚴重倒退。

公署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公署提出的官方解釋是「為確保網站內容準確和有效管理」。這一理由在當今資訊時代顯得站不住腳。現代數據儲存及檢索技術已相當成熟,保存十年資料對任何政府機構而言都不應構成技術障礙。大型企業每天處理的數據量遠超公署報告資料,政府機構更應有足夠資源妥善管理這些公共資訊。

若確實關注「內容準確性」,合理做法應是加強審核機制,而非刪除過往資料,這種做法明顯是為了方便管理,卻犧牲了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

這一做法與政府積極推動的「智慧政府」發展方向明顯相悖。智慧政府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提升資訊開放度,讓市民能更便捷獲取公共資訊,增強政府施政的透明度與公信力。作為監察政府部門表現的獨立機構竟率先削減資訊透明度,這一訊號值得關注。

背離國際開放資料標準

從國際視角來看,公署的做法與全球開放資料趨勢明顯偏離。歐盟在2019年通過的《開放資料暨公共部門資訊再利用指令》(EU 2019/1024) 要求成員國將公共部門資料「預設開放」,積極保留並開放歷史資料,尤其是對公眾利益具重要價值的資訊。

法國的《數位共和國法》(Loi pour une République numérique) 規定「線上公開優先」原則:凡依資訊自由申請提供的文件,若屬可公開範疇,機關必須主動上網發布。美國《資訊自由法》(FOIA) 則確立「公開為原則,保密為例外」的標準,並要求政府機構保留歷史數據。相比之下,申訴專員公署主動刪減已公開的歷史資料,背離了國際普遍實踐。

AI時代資料網上開放的重要意義

在人工智能迅速發展的時代,公共資料的網上開放與保存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性。網上公開的資料可供即時存取與分析,為AI應用提供必要的數據基礎。相較於書面申請後才能獲取的資料,網上開放的資料可被即時獲取、分析和利用,大幅提高研究與應用效率。

申訴專員公署的歷史調查報告透過網上開放,能讓研究人員利用數據分析工具識別行政系統中的常見問題與盲點,為改善公共服務提供更具針對性的建議。這些在線資料也能成為監督政府、評估施政成效的客觀依據。在AI技術日益普及的今天,削減網上歷史數據無異於扼殺了透過新技術進行更深入公共治理研究的可能性。

刪除資料造成的實質損害

公署此舉造成的損害多層次且深遠。首先,市民和學者失去了研究過往投訴個案的重要參考資料,大幅削弱了社會監察政府施政的能力。這些歷史資料不僅具有教育意義,更是分析政府行政系統長期問題的珍貴素材。

其次,公署雖表示市民可透過書面形式索取未能從網站獲取的資料,但這明顯提高了獲取公共資訊的門檻。在數位時代,將原本可即時在線查閱的資料轉為需書面申請才能獲取,無疑增加了資訊流通的障礙,不利於公眾監督。

而且,這種做法與申訴專員公署的核心職責和一貫立場形成鮮明對比。公署本應以身作則,督促各政府部門增加透明度,如今卻反其道而行,這種自相矛盾的態度可能嚴重損害公署長期建立的公信力。

解決方案

面對擴大的公眾質疑,公署應採取積極主動的回應方式,而非被動辯解。若公署確信做法正確,理應向公眾充分解釋決策過程和考量;若意識到問題,則應及時修正,恢復過往行之有效的做法。

最理想的解決方案是公署立即恢復被移除的歷史調查報告及《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並召開記者會詳細解釋事件。同時,公署應檢討相關決策過程,確保未來工作符合高度透明的標準。

申訴專員公署作為監察政府部門透明度的重要機構,更應以身作則,展現比一般政府部門更高的透明標準。本人期望公署能正視這次事件引發的廣泛關注,採取積極行動回應公眾疑慮。唯有堅守高度透明的原則,公署才能真正履行其監察角色,確保政府對市民的服務達到應有水準。

作者狄志遠是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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