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單車漢沙頭角中英街運$2.8萬私煙 判囚84日罰款$4000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海關今年2月10日在沙頭角中英街檢查站,截查一名推着單車的63歲男子,在其單車上的尼龍袋內檢獲7,20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2.8萬元,應課稅值約2.3萬元。
涉案男子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4天和罰款4,000元。
海關表示歡迎判刑,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