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遷冊機制今日開始接受申請 許正宇:為香港注入新發展動能

公司遷冊機制今日開始接受申請 許正宇:為香港注入新發展動能
撰文:陳立程
出版:更新:

立法會早前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在香港引入公司遷冊機制,有關機制今日開始接受申請,財經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具備獨特優勢吸引企業遷冊來港以應對外在營商環境不利因素,經遷冊公司也會成為本地市場的新發展動能,鞏固香港的「超級聯繫人」及「超級增值人」的獨特角色。

許正宇發表網誌稱,環球政經局勢和國際市場規管發展持續不確定,令香港的優勢更加突出。香港優良的法治傳統、穩健的金融及企業管治制度、簡單稅制、高水平的專業服務,以至與內地及國際商貿的網絡,對在外地成立的企業而言更顯吸引。

立法會在5月14日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及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資料圖片)
立法會在5月14日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及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資料圖片)

稱己有公司正積極籌備遷冊來港 政府目標兩星期完成審批程序

他透露,已經有公司反映正積極籌備申請遷冊來港。財庫局與公司註冊處以及金融監管機構,將為申請公司提供適切支援,協助公司遷冊來港。公司註冊處現時的工作目標是在申請公司交齊所有所需文件和資料後,兩星期內完成審批,讓合資格公司盡早實現遷冊計劃。

非香港成立公司遷冊來港 可獲稅收抵免消除雙竹十水土課稅

立法會在5月14日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在該機制下,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及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並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分及確保業務持續性。

許正宇表示,會與投資推廣署、港交所及經濟貿易辦事處合作對外宣傳推廣,吸引在外地註冊的香港主要上市公司以及其他外地企業用足用好公司遷冊機制,從而發揮機制的最大效益。(廖雁雄攝/資料圖片)

過程中,公司財產、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以至相關合約和法律程序均不受影響。如公司遷冊後就實際的同類利潤在港亦被徵稅,政府會為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消除雙重課稅。一般而言,經遷冊公司會被視為等同於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與本地成立的同類型公司相同的權利,並須遵從《公司條例》(第622章)的規定。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