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病故無子女親戚爭產 法院:親戚分百萬財產,房產收歸國有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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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北京日報》報道,北京一名女子病故後留下1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財產和一套房產,因父母去世又無子女,女子的親戚起訴要求分割全部遺產。法院判決財產歸親戚,但房產則收歸國有。

示意圖。(視覺中國)

據報道,北京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包括存款、保險、房產在內的數百萬元遺產。由於張女士未婚未育,其父母也均已去世,其生前也未設立遺囑,遺產的歸屬成了難題。

張女士父母雙方的親戚都認為自己有繼承權,應該分得遺產,於是向法院起訴。主審法官走訪了解到,張女生前患有尿毒症,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實在有困難時張女士的一位親戚和社區工作人員會幫助她去醫院。

法院查明,張女士留下的遺產包括一套房子,價值約400餘萬元,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和身故後的喪葬費、撫恤金等共計100多萬元。

示意圖。(視覺中國)

最終,法院根據多名親戚各自對張女士生前的幫扶情況,判決100餘萬元現金由親戚共同繼承,幫扶較多的那位親戚繼承20%份額,其餘親屬分別繼承10%。房產則收歸國家所有,由區民政局管理。

法官解釋,「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本案中旁系親屬扶養人已經獲得了對等遺產繼承份額,因此無權再分得房產。」根據民法典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依據這一條和本案具體情況,法院判決把房子收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