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首輪消費券投訴Tap&Go「完勝」八達通 商戶投訴超市第3多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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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券將於明日(10月1日)發派,四大支付平台中,tap & go、微信支付及支付寶用戶,只要開著手機「躺平」,金額會自動「送上來」。於7月24日前登記的八達通用戶,要「拍卡」收款。

政府早前公布,有七成市民選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至於AlipayHK、Tap & Go及WeChat Pay則分別有20%、5%及5%。消委會於第二期消費券派發前回覆《香港01》表示,四大支付平台的投訴個案中,截至昨日(9月29日),一共收到299宗投訴,當中只要5%人使用的Tap & Go有40宗,「跑贏」第二位,有七成市民選用的八達通。

第二期消費券10月1日派發,不少消費者正構思購物大計,第一輪消費券於早前8月派發時,消委會截至昨日(9月29日),一共收到299宗投訴,當中主要是價格爭議、服務質素及延誤問題,分別有150宗、57宗及42宗。

四大支付平台的投訴個案中,只要5%人使用的Tap & Go有40宗,相信是派發初期大部分用戶的安裝問題有關,「跑贏」第二位,有七成市民選用的八達通,其投訴一共為37宗,而支付寶及微信支付則為34宗及7宗。

有關商戶的投訴中,截至昨日(9月29日)有181宗投訴,以電器及餐廳最多,為28宗及27宗,其次是超級市場的19宗、網上商舖的13宗、電腦產品13宗、飲食業的11宗及藥房8宗。

早前有市民因領不到消費券到辦事處了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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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券將於明日(10月1日)派發,消委會促請商戶及各電子支付工具平台汲取第一期消費券時的經驗,加以改善,並呼籲業界自律,留意其營銷手法,配合電子消費券計劃安排,及向消費者提供清晰準確的銷售資訊,以及清楚列明優惠或推廣的重要條款及細則,防止爭拗。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提醒,市民使用消費券的大額消費不設退貨、退款或冷靜期。(梁煥敏攝)

另外,消費者面對各種形式的優惠時,切勿衝動和過度消費,建議消費者使用消費券前,可列出一些心儀貨品或服務清單、心儀商戶等等,再瀏覽有關商戶針對使用消費券訂下之條款詳情,例如優惠是否限制透過指定電子支付平台交易、使用有效期,或可否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等,消費者亦須看清楚優惠細節,以及退款方法,保留購物單據,以便出現爭議時與商戶磋商。

消費者使用消費券時,應保持理性消費,進行大額消費時要小心謹慎,細心比較價值及考慮是否有需要才購買,不要盡信銷售員的吹噓及口頭承諾,應要求將承諾記錄在單據上。如對推銷員作出的商品描述或優惠承諾有疑惑,可要求書面確認,甚至錄音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