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女子下體長膿包 男醫生內診反被控性侵 憑一證據終證清白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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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進行內診竟然惹上官非?台灣台北市一名女子因為外陰部長膿包,到婦產科求診,並由男醫生進行內診,事後女子認為醫生是用手伸入陰道性侵,憤怒提告。結果檢察官認為,醫生事前有詢問女子是否同意內診,且過程有助理全程在場,認為醫生沒有利用醫療過程對患者性侵的意圖,故不予起訴。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女子今年4月11日因外陰部膿包到內湖區某婦產科求診,其間告訴陳姓男醫生只需處理外陰部膿包,不要用陰道擴張器,惟醫生之後以手指伸入陰道內診,女子卻認為醫生「利用醫療權勢性交」得逞,憤怒提告對方性侵。
陳醫生反駁,當日已向女子充分說明有必要內診檢查,一旁也有助理協助,強調陰道內檢查是婦產科最重要檢查項目。
助理亦指,醫生問診後,女子同意內診,隨後引導女子進入診症室並脫好下半身衣褲,再遞手套予醫生,而醫生手指伸入陰道後,用另一隻手按壓,並詢問女子是否疼痛;到進一步使用鴨嘴張開陰道時,女子說只要針對毛囊發炎檢查,醫生塗藥後就結束診治。助理又說,女子隨後再聽醫生解說,知悉內診可以知道有否長肌瘤或其他病症。
檢控方調查後認為,醫生用手指為女子進行內診,無違反醫學常規,而且全程有助理在旁,難認定有「利用權利性交」犯罪行為:至於女子指控醫生沒有說明內診詳細過程,檢控方認為只屬醫療過程中「說明義務疏失」,基於證據不足,不予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