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港男收1.5萬元報酬 與內地孕婦假結婚助來港分娩 判囚一年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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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再揭發中港假結婚個案。一名27歲香港男子收取港幣1.5萬元報酬,於2019年與內地孕婦在內地結婚,協助其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該名內地孕婦翌年6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入境處對其婚姻真確性存疑並拒絕入境。

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罪名,於上周五(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十二個月,同期執行。入境處指,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將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

27歲香港男子收取港幣1.5萬元報酬,於2019年與內地孕婦在內地結婚,協助其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資料圖片)

「妻子」以「單非」孕婦身份圖入境產子遭拒

27歲的男被告於2019年11月與一名內地孕婦在內地結婚,其後該名內地孕婦以「單非」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內地孕婦於2020年6月試圖入境香港產子時,入境處就其來港目的向她及被告作進一步詢問。由於入境處對該宗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該名內地孕婦入境並展開調查。該名內地孕婦最終未能入境香港產子。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收取1.5萬元港幣報酬,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稱,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處分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發言人表示,串謀詐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可處監禁14年。此外,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據了解,入境處會留意異地婚姻中雙方出入境香港紀錄,尤其是女方在結婚前已懷孕個案,如屬假細婚,在盤問時容易露出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