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港英殖民到主權回歸 香港人與中國心的錯過和邂逅

今年正值香港回歸二十五周年,也是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中間點,「民心回歸」已經成為不能迴避的核心議題,國民身份認同教育自然也被提上日程。在下一個二十五年內,「一國兩制」能否行穩致遠的關鍵之一,在於能否全面修正價值觀念教育的偏差和缺失,方能使得香港市民重新找回以中華民族為根的國家認同和主體意識。回溯從港英殖民到主權回歸以來「去國家化」的教育歷程,或許有助於我們更清晰地理解今天人們對於「我是誰」的困惑,也有益於教育體系更深刻地改革國民教育課程內容,讓香港人與中國心重新「邂逅」。

「我是誰」:香港人的未解困惑
對於居住在香港的華人群體來說,「我是誰」從來不是一個容易回答的問題。尤其是在英殖時期,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曾在《見證香港五十年》一書中指出:「沒有香港華人會認為自己是英國人,因此在國籍一欄上會不自覺地填上中國,但持有的又是英國公民護照,這讓外國海關人員摸不着頭腦,遂在國籍一欄上,寫上『無國籍』(Stateless),有人因此形容香港人是孤兒。」
事實上,1842年鴉片戰爭後,《南京條約》下滿清政府將香港割讓給英國,居於香港的華人和「中國人」命運共同的聯繫就無可避免地變得支離破碎。不少歷史文件和研究都指出,為鞏固殖民統治,港英政府在香港實施「去國家化」的「疏離統治」,即淡化和回避國家觀念的文化,取而代之的是強化殖民主義,直接影響香港華人的國民意識和身份認同。
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是,很多人對「中國」、「中華民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概念根本模糊不清,已故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許家屯就曾指出,大部份香港人都認為自己是愛國的,但他們理解的國家又好像和內地不太一樣,相對來說,「香港人」的身份認同則是直接而清楚的。尤其是在1997年回歸之後,面對主權和治權的巨變,作為向來只有「城籍」而無「國籍」的「孤兒」,儘管在法律和政治身份上已經成為名正言順的「中國人」了,但基於由來已久的國民意識缺失、文化習慣區隔、社會制度差異等等因素,為了平衡歸屬感、優越感、衝突感帶來的矛盾心理,就自然而然地以「我是香港人」來表述自己的社會文化身份,結果卻是導致香港人與中國心的再次分離,至今仍然無法清晰回答「我是誰」的問題。
歸根結柢,還得回到殖民時期,從香港人與中國心的「錯過」開始說起。
根據國家行政學院學報於2017年刊發內地學者吳鵬所撰《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路徑分析》,理想的「國民教育」理應包括三大內容:鞏固對中國文化和中華民族的民族認同;構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認同和對中國公民的身份認同;培養民族自豪感和社會責任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當中的核心要義在於「國家認同」,這是一個政治概念,指一國的公民從心理上對自己歸屬於祖國這一政治共同體的認知和情感;而由於國家既是「政治-法律」共同體,也是「歷史-文化」共同體,國家認同的建構本就離不開民族認同、政治認同和文化認同的緊密結合。但偏偏,基於特殊的歷史原因,香港的國民教育經歷了艱苦歷程。
英殖時期:公民教育「非國家化」
首先,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之前,港英政府推行的教育政策是具有殖民主義色彩的「疏離式的子民教育」。例如,五十年代開設的「公民科」,內容主要是灌輸殖民宗主國的意識形態,強調英國制度、文化的優越性;七十年代將公民科改為「經濟和公共事務科」,強調公民的守法和服從責任,強化為資本主義服務的意識。在此期間,港英政府通過頒布《教育條例》明確禁止師生在校內使用「祖國」、「民族」、「國籍」等詞語,在課程中排除一些政治敏感議題,一些敏感性的歷史事實,如鴉片戰爭、建國歷程,也會在中小學教材被規避。
「重英輕中」的語文教育政策是另一種「疏離式的子民教育」的呈現。「英文是主要語言,除了中文科之外都是用英文教學。」現年76歲的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理事會主席、香港大學前副校長李焯芬憶述自己上學時的經歷,談及當時港英政府主張英語教學,中文徹底淪為「第二語言」。直到九十年代的香港,一度有超過九成的中學都是以英文為教學語言,以至於上到精英階層、下至普通民眾都以說英文為榮,相比之下,廣東話並沒有享有本身作為香港社會「自然母語」的崇高地位,更遑論作為國家語言認同重要象徵的「社會母語」普通話會得到重視——結果,在對國家語言認同明顯不足的情況下,國民身份認同無疑失去載體。
通過多種手段切斷母語教學和「非國家化」教學的教育再造之下,英國殖民文化強勢壓制了香港人的中華文化基因,「中國」在香港人心中成了一個很近又很遙遠的存在,對其充滿懷疑和不信任,遑論要形成民族認同感或自豪感。香港青年事務委員會在1998年的《青少年公民意識和道德價值研究》發現,10至24歲青少年中,有逾五成表示對中國沒有歸屬感。
其次,是回歸前過渡階段的「香港居民教育」。《中英聯合聲明》自1984年底簽署後,香港進入回歸之前的過渡階段,及後的《基本法》起草討論大致同意以沿用原有的「香港居民身份制度」,並以「香港居民」作為履行《基本法》權利和義務的主體,有別於一般以「公民」為主體的做法——這既是中央為了穩定過渡的特殊措施,但也導致往後本應以國民身份認同為主的公民教育變成以居民身份意識為主。例如,教育署翌年同年8月頒發《學校公民教育指引》(簡稱《八五指引》),在全港中小學推行公民教育——儘管當中開始打破校園政治禁令,把當代中國、內地和香港關係、國家觀念等內容列入課程范圍之中,並且制定從幼稚園到大學預科的公民教育大綱;然而,課程重點在於讓香港人擺脫「宗主思想」,從而培養認同香港地區的香港居民,而非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認同和身份意識。
「香港學校經常講的公民,往往指的是世界公民,將公民解釋為世界人,無家無國。」香港創知中學校長黃晶榕形容,香港的公民教育總是放錯重點,直接與相對空泛、甚至是反民族主義和反國家主義的「世界公民」思想聯繫在一起;然而,「公民」本身是種比較實在的國籍概念,而擁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首先都是「中國公民」,即兩者是子與母的關係——前者是城市身份而後者是國族身份,但以往的教育透過放大「香港居民」與「世界公民」的直接關聯,變相反而把「香港居民」和「中國公民」對立起來,
最後,是從回歸前夕到回歸以來的二十多年來,歷經國民教育不足的各種失敗,導致社會出現重大政治動盪,迫使中央出手撥亂反正,要求香港準確落實具有國家民族認同感的「中國公民教育」。1996年8月,香港教育署對《學校公民教育指引》進行修訂(簡稱《九六指引》),在一定程度上把教育重點從「香港居民」放回「中國公民」概念,指出「就香港而言,學生要了解香港作為一個一度是英國殖民地的華人社區,1997年7月1日以后已經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地區文化與政治身份」。
回歸之後:國民教育命途多舛
但可惜,在回歸後,特區政府並沒有加緊執行國民教育,例如直到2002年,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各盡所能,發揮所長》才將「德育及公民教育」列為關鍵項目,鼓勵學校將其納入課程規劃,並提出首要任務是培養學生的包括國民身份認同在內的價值觀和態度——但至2007年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視察香港並發表講話強調要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後,特區政府於2010年才在《施政報告》明確提出研究在中小學設立獨立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以幫助學生更快地建立起國民身份認同,唯及後的諮詢過程引起軒然大波,釀成2012年反國教運動。
課程發展議會轄下的「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率先於2011年建議發展小一至中六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並自5月5日起就學科課程和推行細則展開為期四個月的諮詢;而教育局則於翌年4月公布《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容許中小學在三年「開展期」內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至梁振英就任特首後更成立「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以在「開展期」內就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推行向教育局提供意見,並檢視與國情相關參考教材。不過,由香港國民教育中心向全港中小學派發《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育手冊》的個別內容引起極大爭議,被指過分吹捧中國共產黨,結果引發由學生組織「學民思潮」主導的反國教運動,要求當局撤回國民教育科,導致《課程指引》被擱置,即國民教育暫被腰斬。
時任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主席和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主席的李焯芬,深信應該透過歷史文化教育讓學生重新認識國家,但他萬萬想不到,《課程指引》一經發布就遭到反對,更被標籤為「政治洗腦」及「奴化教育」。他至今仍然堅持,「國民教育本質上是歷史文化教育,課程的五大範疇,大部份是培養學生的品德與價值觀,並沒有政治取向。」
十年過去,到底怎樣的國民教育,才能讓香港人與中國心重新「邂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