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主與暴君政治

撰文:陳子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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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民主向無政府的方向發展,就會演變成最差的僭主政治。到底歷史上有何例子?

(本文原載2017年5月29日《香港01》周報第62期B13版,按此訂閱周報

法國大革命後的恐怖統治(1793-1794年)便是僭主政治的經典例子(圖片來源:Encyclopedia Britannica)

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到,極端的民粹有進一步轉化成為僭主政治(Tyranny)的危機。所謂的僭主政治即是在民主制度下,某些人通過煽動公眾情緒而得到接近極權的地位。由於這並非制度設立的原意,故此以「僭位」去翻譯。亞里士多德這一理論,在法國大革命中得到充分印證。大革命初期,法國內部陷入一片混亂,政治派系互相利用煽動群眾情緒的方式來爭取支持,後來以羅伯斯比(Maximilien Robespierre)為首的雅各賓派(Jacobins),在1793年奪得政府控制權,展開了任意殺戮的恐怖統治時代。雅各賓派專政於是被視為近代中民粹演化成僭主政治的經典例子。

無獨有偶,帶領美國從南北戰爭(1861年至1865年)中統一的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也因為其處理南部問題的手段而引起爭議。即使現在他普遍被歌頌為自由美國的奠基人,但同時代的南部支持者卻認為,他暫停人身保護令等打壓異己的方法是白色恐怖。1865年林肯被刺殺後,刺客用拉丁文大呼「這就是暴君的下場(sic semper tyrannis)」。從此可以看出近代西方社會仍普遍對民粹帶來的僭主政治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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