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處除三害:誰才是真正的大害
最近,台灣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大陸上映,既叫好又叫座,獲得大量觀眾的喜愛。這部電影借用《晉書》中周處除三害的典故,講述通緝犯陳桂林誤以為身患肺癌、生命將盡,希望像周處那樣留名,決心除掉全台灣通緝犯排行榜中排在自己前面的兩大罪犯的故事。影片劇情流暢、精彩,尤其是陳桂林除掉第一大通緝犯林祿和與他用來洗腦、騙錢、禍害社會的靈脩中心的一幕,具有諷刺現實的意義。
在片中,當作為全台灣第三大通緝犯的陳桂林除掉第一大、第二大通緝犯,然後自首赴死時,恰好包含周處除三害之義。不過,應該追問的是,作惡多端的第一大、第二大通緝犯藏匿多年,竟然最終要靠第三大通緝犯來為民除害,本身便帶有極大的想象成分,屬於電影藝術範疇。如果現實中真有惡貫滿盈的罪犯只能靠普通人來伸張正義,那隻能說明政府部門懲惡揚善、維護公正秩序的能力存在不足。
拋開電影不談,周處除三害其實是中國文化中頗為有名的典故,是「浪子回頭」的經典故事。據《晉書》的記載,青少年時期的周處,「膂力絕人,好馳騁田獵,不修細行,縱情肆欲,州曲患之」,被當地父老視作與南山白額猛獸、長橋下蛟並列的三害。周處有改過自新的志向,於是入山射殺猛獸和投水殺蛟,三天未返,當地民眾以為周處已死,「皆相慶賀」。當周處平安歸來,得知民眾慶賀三害皆除的事情後,幡然醒悟,決心洗心革面。從此,一個「縱情肆欲,州曲患之」的周處已經「死」去,一個「有文思,志存義烈,言必忠信克己」的周處留在史書中。
據《晉書》的描述,周處先後在新平、廣漢兩郡擔任太守,既可「撫和戎狄,叛羌歸附」,又能在「郡多滯訟,有經三十年而不決者」情況下「詳其枉直,一朝決遣」。後來周處又擔任御史中丞,有監督和彈劾百官的職責。周處為人正直,「凡所糾劾,不避寵戚」,甚至連身為朝廷宗室與權貴的梁王司馬肜都因違法被周處彈劾,導致一些朝臣不滿於周處的「強直」。所以當西晉爆發大規模叛亂時,不滿於周處的梁王司馬肜和朝臣趁機挾私報復,逼迫只有五千士兵的周處在孤立無援的絕境中去進攻七萬叛軍,「弦絕矢盡」、「力戰而沒」。
痛改前非的周處本來是腐敗、自相殘殺、爭權奪利的西晉官場的一股清流,但終究未能逃脱被算計、被陷害的命運。當權貴作惡不被懲處,當為民請命的正直之士被肆意陷害,真正的大害是挾私報復周處的梁王司馬肜和朝臣,是最終釀成八王之亂的西晉朝廷。
戰國後期的中國思想家韓非子曾論述過壞人與壞人當權的區別:「夫乘不肖人於勢,是為虎傅翼也。桀、紂為高台深池以盡民力,為炮烙以傷民性,桀、紂得成肆行者,南面之威為之翼也。使桀、紂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夏桀和商紂王之所以能禍害那麼大,成為史書中臭名昭著的暴君,是因為他們有權力的「南面之威」,假若他們只是普通人,他們作惡的範圍將十分有限,容易受到懲處。這正是電影《周處除三害》與史書中周處悲劇命運所指向的權貴作惡、壞人當權的區別。解決電影《周處除三害》指向的問題,靠的是法治環境下政府能力的提升,改變史書中周處悲劇命運只能靠民主、法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