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罷】被控暴動被告出院上庭 申請保釋被拒 旁聽者落淚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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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上周發起「三罷」,多區爆發警民衝突。大批示威者周三晚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期間有人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警方驅散時拘捕涉案的2女1男,控以暴動等罪。男被告早前留醫,今(18日)出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指被告左膝被玻璃插入,需做手術,頭及手亦有受傷,亦有代被告投訴警方拘捕時使用過度武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待警方檢驗汽油彈等。被告被拒保釋,有旁聽者落淚。

17歲的張姓男被告任職廚師,與另外兩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11月13和14日,在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張亦被控於同日同地干犯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使用1個防毒面具及1個眼罩。此外,他與首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指他們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管有、保管或控制汽油彈。

案件編號:WKCC42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