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胞妹吸吮乳房!炸蝦餅小販捱告拒認罪 1招求情獲准降保釋金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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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發生獸兄非禮胞妹案件。1名已人父的男子,被指猥褻25歲親生妹妹,包括吸吮妹妹乳房,事後被控非禮罪行。男被告否認控罪,並透過律師指自己是賣炸蝦餅小販,收入不穩定,每天只有大約60至70令吉(110至130港元左右)收入,而且需要撫養2名孩子,因此請求降低保釋金,法官最終批准他以4,500令吉(約8,300港元)保釋。
被指吸吮胞妹乳房
當地媒體於今年12月報道,沒有交代到男被告姓名,而且將其其容貌打格。現年39歲的男被告育有2名孩子,被控於2025年12月7日凌晨3時許,在馬六甲市羅弄班浪1個單位內,未經其25歲胞妹同意,吸吮其乳房。
一旦罪成 可囚10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被控觸犯《刑法法典》第354條文「非禮」罪行,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抑或兩者兼施。
被告否認控罪 請求法官降低保釋金
案件同月12日在愛極樂地方法庭提堂,被告否認控罪,透過辯方律師聲稱,自己是賣炸蝦餅小販,收入極不穩定,每日收入僅有大約60至70令吉(110至130港元左右),同時需要照顧2名孩子,請求法官降低保釋金。
保釋金達4,500令吉
法官經審理後,允許被告以4,500令吉(約8,300港元)保釋,檢察官同時提出被告不得騷擾受害人和控方證人,直到案件結束,獲得法官批准,案件定於2026年1月26日再次審理。
(中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