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拳猜輸了就陪睡!小姊妹慘遭猥褻188次 媽媽的男友下場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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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性侵小姊妹案件。台中1位單親媽媽和1名男子交往同居,男友卻趁和對方2名未滿14歲稚女同住期間,多次伸出狼爪,更以「猜拳輸了要陪睡」為藉口,總共188次猥褻她們,最終妹妹向老師求助,案件才曝光。法官經審理後認為,男被告行為嚴重危害受害人身心,裁定「乘機猥褻」和「強制猥褻」等罪名成立,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被告向小姊妹聲稱「你們2兩個超過晚上9點還沒睡覺,所以你們兩個猜拳猜輸的要跟我一起睡」,最終妹妹猜輸被迫和被告同床,卻遭摸胸1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平均每3日1次猥褻姊姊

台媒於1月報道,被告本身從事燈光音響工作,2018年和女友及其2名女兒同住,4人共擠1間臥室,被告明知小姊妹倆當時未夠14歲,從2021年起趁姊姊夜晚在碌架床下層熟睡之際,摸向其胸部和下體,平均每3日1次。

妹妹猜輸被迫同床遭摸胸

被告更向小姊妹聲稱「你們2兩個超過晚上9點還沒睡覺,所以你們兩個猜拳猜輸的要跟我一起睡」,最終妹妹猜輸被迫和被告同床,卻遭摸胸1次,被告帶同妹妹返回南投老家,再次伸出狼爪,連農曆新年共看電腦時都會猥褻,行為由2021年至2023年,小姊妹總共被猥褻188次,最終妹妹向學校老師反映後,案件才被揭發。

辯護律師求情︰雙方同居多年「情同父女」

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審理,辯護律師表示,被告和受害人一方已經達成和解,加上雙方同居多年「情同父女」,被告只是未能拿捏肢體接觸界線才犯錯,懇請法官減刑。

被告188項罪名成立,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法官不認為被告有值得減刑的地方

但法官指出,被告作為同居長輩,理應負上保護教養責任,但他為了滿足自己私慾,利用被害人年幼、性知識貧乏和不知抗拒等因素,多次侵害其身體自主權,案情嚴重,加上被告一度推翻自己口供,拒絕認罪,不認為有值得減刑的地方。

被告入獄5年6個月

法官衡酌被告罪行橫跨受害人不同年齡層,分別是未滿12歲和12歲以上卻未滿14歲,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刑罰,104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8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2項「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以及1項「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共188項罪名成立,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