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入京獲習李力撐平安過關 特首負責制料重錘坐實

撰文: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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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上午,北京迎來2019年入冬後的第二場雪。當天,前往北京述職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緊裹羽絨服步出酒店,迎接她的此次北京之行的重頭戲,她將分別與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並進行年度特首述職。雖然這只是歷屆香港特首每年都要履行的例行述職,但2019年香港局勢生變,修例「觸雷」,歲末年終,香港局勢仍未平息。對此,林鄭如何向北京交待,而北京又給出什麼樣的答案,自然讓外界的疑問投向這次述職。

12月16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將分別會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外界對林鄭的這次述職十分關注。(HK01)

林鄭從習李處受領「錦囊」

特首述職,重頭戲是向中央領導人匯報香港經濟、社會和政治方面的最新情況。論政治,香港面臨的內外局勢是,街頭的暴力現象仍然存在,大規模的示威顯示民眾對港府及北京的不滿仍沒有紓解,而在11月24日的區議會選舉中,建制派雪崩,泛民贏得多數,更能說明問題。談經濟,最新的經濟數據是香港已連續兩個季度呈現負增長狀態,「2018年香港貧窮情況報告」報告顯示,當前,香港本地貧窮人口高達140萬6500人,大概每5人中有1人貧困,創10年來新高記錄。其中,人口高齡化與過渡性青年貧窮成為主要關注點。與此同時,美國通過涉港法案,試圖將香港作為與中國對抗的「戰場」,坊間再現北京欲撤換港府班底的傳聞,人心浮動…..

亂局之下,流言四起,甚至有聲音將其與當年董建華因病稱辭相提並論,認為林鄭此次述職將重演「董建華下台模式」。然而,12月16日,北京傳來消息,「在香港非常時期,顯現出的勇氣和擔當,中央是充分肯定」。習近平稱林鄭面對各種困難和壓力,能夠堅守「一國兩制」原則底線、依法施政、恪盡職守,並重申了其此前在出席巴西金磚峰會期間就香港局勢進行緊急中央表態——「3個堅定不移」(堅定支持行政長官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堅定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定支持香港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分子。)而在此次述職中,李克強亦肯定林鄭表現,稱香港面對前所未有嚴峻複雜的局面,林鄭月娥政府推出一系列保企業、穩就業的紓困舉措,「迎難而上,殊為不易」,中央政府對她和特區政府作出的努力「充分肯定」。

從習李二人的講話本身來看,似乎並無過多新意,仍是在重複此前撐林鄭的態度,事實上,北京的表態看似無新穎之處,但也絕不是流於形式。一則,香港局勢事已至此,恐怕有安撫和力撐林鄭及其管治團隊的用意。林鄭及其團隊力推修例觸發民間早已積累的的不滿情緒爆發,其執政聲譽和權威受損是必然的。而來自北京的「加持」既有利於短時期內林鄭月娥及其管治團隊恢復信心,儘快平息香港的混亂事態,從長遠來看,或許也是為未來的港府背書,給予後者充分的信任和更大的空間。二則,從當前中國所處的內外部環境看,習李二人對林鄭的評價恐怕也透露這對整體形勢的考慮。從2018年初至2019年末,中國都面臨嚴峻的國內外挑戰,與美國的貿易戰打得十分辛苦,國內經濟下行又帶來不小的壓力。香港局勢之於林鄭的考驗,相信習李二人感同身受。所議「勇氣擔當」「迎難而上」這些看似撐場的話語背後凸顯的是一種勉勵,而又何嘗不是自況。

從特首述職到特首負責

當輿論都把焦點放在北京如何評價林鄭,對香港局勢會作出如何指示之時,反而忽略了特首述職這件事本身所傳達的政治象徵意義。

特首述職是自香港、澳門回歸中國以來,港澳特首每年年底進京向中央政府匯報工作的慣例。早期,特首述職的時間乃至頻率都不固定,有時在每年12月、11月甚至10月,有一年一次也有一年兩次,2001年後,香港特首述職時間開始固定在每年的12月進行,述職的地點多數安排在中南海,有時也會安排在人民大會堂。例如今次林鄭赴京,李克強即是在人民大會堂而非中南海紫光閣。據中國內地媒體報道稱,李克強會見林鄭的地點選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該廳是1997年5月12日,由香港知名實業家霍英東牽頭籌建竣工,香港廳總面積1,728平方米,是人民大會堂內以地區名命的面積最大的廳室,其中主會議廳迎門的大屏風正面中心是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題詞的「執行一國兩制方針,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對於這個安排,香港特首辦回應說,述職會面場地由中央政府安排。

近年,關於港澳特首述職引起輿論熱議的是2015年梁振英赴京述職座位調整一事。當年12月23日,李克強在中南海紫光閣會見前來述職的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當時梁振英和和李克強會面的場地設置與以往有別。相比此前一直是兩張大椅放在會議廳中間,香港特首與中國國務院總理分別並排坐在椅上,那次會面卻是李、梁二人有分別就坐一張大長台旁邊,李克強坐在正中,梁振英則坐在李的右邊。稍後梁振英會見習近平的座位安排亦是如此。特首與最高國家領導人並排而坐改為坐長型會議桌,最高領導人左手側是一同聽取匯報的中央領導,右手側坐的是特首以及港澳辦、中聯辦相關領導。當時,中共港澳辦方面回應稱,行政長官述職場地的調整,是為了更好的體現憲法和基本法,以及行政長官作為特別行政區首長和特區政府首長向中央負責的要求,更加規範、更加莊重。此後這種座次安排延續至今。

事實上,對於述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未做出具體規定。中國大陸學者認為,雖然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特首應當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但它是在實踐中創造出來的「慣例」。這種慣例的法律根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因而向中央人民政府「述職」應當是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的形式之一。

關於特首負責這個議題,此前,中共十九屆四中決議裏罕見出現「健全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的表述。當時外界即有討論,中央政府要如何健全特首向中央政府負責,所謂健全是不是要與「完善」區別對待,也就是說今天的「負責」是不夠的,其中可能有對之前「問責」的內涵不足的補充。也就是說,今天的「負責的制度」沒有提供足夠的「問責」空間或機制。

日前,中國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中共四中全會決定關於「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部分的論述在中共黨刊《人民日報》發文。文章稱,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既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也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既要對特別行政區負責,也要對中央負責。這種「雙首長」和「雙負責」的定位,決定了行政長官在「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的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承擔統領責任。一方面,要完善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包括完善中央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對行政長官發出指令的制度,完善行政長官向中央述職制度、向中央報告特別行政區有關重大事項的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在特別行政區落實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確保行政長官代表整個特別行政區對中央負責的要求落到實處。

由此看來,無論是此前梁振英述職時的會面座位新安排,還是此番習李一再表示支持林鄭「依法施政」,這都不僅是外界解讀的為了突出「中央地位」,凸顯「一國」角色,也不單純是北京對林鄭的表態,其背後都是中央政府在步步對健全特首負責制的實施,展示中央對香港的絕對權威和中港在這一國體制中的憲制角色,也是同樣在警告香港示威運動中的激進分離主義和「自決」派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