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多地規範居家隔離:兩次違反規則直接轉為自費集中隔離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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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內地各地相繼調整防疫措施,居家隔離被更廣泛應用,有專家認為,由居家隔離替代集中隔離,對社區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對此,內蒙古多地發布通知對居家隔離的管理進行規範,強調若兩次違反居家隔離規則,將直接轉為自費集中隔離,並相應延長隔離時間。
據《澎湃新聞》報道,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審旗近日發布通知,對居家隔離人員提出規範,包括須單獨居住,若條件不允許,共同居住者亦應遵守居家隔離要求;原則不允許使用廚房及衛生間排風設施;配合防疫人員開展核酸採樣、污水渠消殺等工作;非緊急情況嚴禁「破門」而出等。
通知又指,若居家隔離人員未能按上述規則完成居家隔離,第一次違反將由當局給予警告,第二次違反將被視為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直接轉為自費集中隔離。「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構成違法的將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及杭錦旗吉日嘎朗圖鎮亦發布有關通知,當中就強調,第一次、第二次違反居家隔離規則將被當局給予警告,第三次違反規則將被視為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直接轉為自費集中隔離,並相應延長隔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