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院裁定加州「公開攜槍禁令」違憲 稱不符合歷史傳統

撰文:陳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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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衛報》與《POLITICO》報道,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1月2日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加州在人口超過20萬的縣份禁止公開攜帶槍支的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聯邦法官稱此不符合美國歷史傳統。加州擁有全美最嚴格的槍支管制法律,該州約95%的人口居住在這種規模的縣。

《衛報》指,由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任命的法官范戴克(Lawrence VanDyke)在主要意見書中指出,公開攜帶槍支是美國一項歷史慣例,該州的禁令不符合最高法院2022年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確立的法律標準。該標準要求槍支法律必須與美國歷史上的槍支管制傳統一致。

2025年3月20日,美國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范戴克(Lawrence VanDyke)出現在一段由該法院發布的影片中,他對加州禁止攜帶超過10發彈藥彈匣的裁決提出異議。(資料圖片,Reuters)

《POLITICO》稱,這宗訴訟由來自俄勒岡州北部錫斯基尤縣(Siskiyou)的貝爾德(Mark Baird)於2019年提起。錫斯基尤縣位於俄勒岡州和加州的交界處。貝爾德表示,儘管他所在的縣人口只有大約42,500人,但他仍然無法獲得公開持槍許可證。

加州司法部發言人表示,正在審查這一意見並考慮所有選項,強調部門致力於捍衛該州的槍支法律。

《衛報》透露,與此相關的是,2026年3月,美國最高法院將審理「美國訴赫馬尼案」(United States v. Hemani),該案將裁定一項禁止大麻使用者持槍的聯邦法律是否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