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法訴訟法》被宣告失效 停擺400天憲法法庭將恢復運作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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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去年(2024年)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限制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鑒於憲法法庭繼任的七位大法官提名兩度被立法院被國民黨和民進黨陣營否決,目前台灣大法官僅有8人。
依照現行法律,憲法法庭無法評議、作判決或暫時處置。憲法法庭自去年(2024年)10月28日作出判決後,已逾400天沒有再下判,至今有473件案件仍有待審理。今日(19日)台灣憲法法庭判決《憲法訴訟法》違憲。停擺一年多的憲法法庭有望可恢復運作,待審的聲請釋憲案將有機會進入實質審理。
憲法法庭今日(19)日5名大法官宣判,新制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失其效力」。
此舉表示,《憲法訴訟法》原本9人才可以宣布違憲,但沒有配套方法,加上立法院用人事同意權變相架空大法官人數,導致大法官萬年8人,等同違反權利分立,導致人民沒辦法申請釋憲,所以回歸至原始的規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在Facebook表示,憲法法庭違法宣判憲訴法違憲,僅有5名的大法官,居然可以做出違憲決議.而且還是限制自己判決的法律,「違法判決,判決法律違法。」
王鴻薇說,她要非常肯定三名大法官,蔡宗珍大法官、楊惠欽大法官、朱富美大法官「拒絕同流合汙,拒絕參加判決」,她稱這3位是司法最後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