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案|黎智英等7人罪名成立 台總統府:高度遺憾和譴責

撰文:林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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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七人,當地時間4月1日被法院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成立。對此,台灣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4月1日表示,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對於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限縮香港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作為,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七人被香港法院裁定有罪,台灣總統府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台灣總統府)

包括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九人,早前被指涉嫌組織和參與2019年8月18日的反修例集會;案件於4月1日裁決,裁定黎智英等七人的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罪兩項控罪成立。他們或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除了黎智英,其他六人分別是李柱銘、香港立法會前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以及何俊仁;至於同案的另外兩名被告區諾軒和現任議員梁耀忠,早前已分別承認一項及兩項控罪。

張惇涵表示,將持續關注後續發展,並對於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限縮香港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作為,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並呼籲北京當局,唯有與香港人民展開誠懇對話,才能化解爭議,讓香港社會回歸平靜。

他強調,民主的台灣會持續相挺香港人民、相挺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