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挖角台灣工程師 背後公司負責人是安徽省人大代表
據台媒《聯合報》報道,香港商芯技佳易微電子科技,受號稱要作記憶體領域「中國三星電子」的北京兆易創新科技公司委託,來台違法招募研發工程師,時間長達10年。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指出;該有限公司負責人汪文浩、劉姓女財務、張姓員工等9人到案。5月24日晚間10時許訊後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諭令汪男10萬元交保(新台幣,下同)。
綜合台媒資訊,北京兆易創新科技公司在2013年間,先到香港成立芯技佳易微電子科技公司,再赴台設立辦事處,藉此規避大陸公司來台設立分公司的規定;芯技佳易其實是空殼公司,設立用意是來台設立辦事處挖角台灣工程師。
北京兆易創新科技除在台灣成立登記為港資的芯技佳易微電子科技,作為在台的辦事據點之外,另在上海、合肥、香港等地,設有全資的子公司,另於深圳設有分公司,如今已發展成為中國的晶片龍頭企業,該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括記憶體、微控制器及感測器。
《聯合報》指出,朱一明是兆易創新科技公司創始人兼CEO,是大陸儲存裝置領域的開拓者和領導者,該團隊成功研發大陸第一顆移動高速存儲晶片,成為首家掌握該技術的公司,兆易研發團隊先後研發的產品已大規模量產,成為大陸第一家大規模量產通用型儲存裝置的公司。
調查指出,兆易創新科技開出年薪300萬的條件,挖走包括竹科蕭姓工程師等高科技人材,長期赴陸研發快閃記憶體,這些研發成功的產品,最後再回流給台灣的芯技佳易公司販售獲利。目前全案朝違反《兩岸條例》偵辦。
5月20日,台灣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新增「經濟間諜罪」,條文中規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侵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則在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當天,台灣立法院院會也三讀通過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條文指出「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人員,如要到中國地區,都須經審查會許可。另外,此次修法也要求中國企業於第三地投資的營利事業,如要來台灣從事業務活動,須經主管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