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精神哲學是關於「尊嚴」的最高學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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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關於哲學體系的三分法,早在法蘭克福時期就已有了雛形,那時的三部分是:(一)邏輯學和形而上學,(二)自然哲學,(三)倫理學,在耶拿時期,邏輯學和形而上學叫做「思辨哲學」或「先驗唯心論」,而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則總稱為「現實哲學」。

作者:張世英

(小標題由01哲學後期加上,以便閱讀)

 

黑格爾把他的哲學體系分為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三部分,這種分法實源於古希臘哲學,黑格爾說:

 

「這個內容(指哲學的內容——引者)在柏拉圖這裡開始分為三部分,我們可以區分為思辨哲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思辨的或邏輯的哲學古代哲學家叫做辯證法,第歐根尼·拉爾修(Diogenes Laërtius)及其他古代的哲學史家曾明白說過,在伊奧尼亞派創立了自然哲學、蘇格拉底創立了道德哲學之後,柏拉圖又加上了辯證法,這種辯證法……是在純概念中運動的辯證法——是邏輯理念的運動。」

 

的確,柏拉圖雖然沒有明白地把哲學分成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但他的思想和著作實際上可按這種分法來劃分,斯多葛派明確地把哲學區分為

 

(一) 邏輯學,

(二)物理學或自然哲學,

(三)倫理學(即精神哲學)三部分,

 

它把整個哲學比喻為田地,邏輯學是這塊田地的圍牆,物理學或自然哲學是田地中的土壤,倫理學則是田地的果實,斯多葛派的這個比喻說明它對倫理學、對人的學問之重視,黑格爾的三分法吸取了斯多葛派的這個基本精神。

黑格爾意謂的「邏輯」

 

黑格爾的邏輯學不是形式邏輯,他的邏輯學名為邏輯,實為形而上學或本體論,亦即關於存在本身的理論和研究,或者用黑格爾自己的語言來說,就是研究「事物的本質」的學問。黑格爾認為,萬事萬物(一切自然現象和精神現象都包括在內)之本質或根底是概念(理念),概念是萬事萬物都具有的「最一般的、最基本的規定、範疇」(黑格爾語,下同),如有、無、變、一、多、質、量、度、本質、現象、原因、結果、相互作用等等,它們是一切具體事物之所以可能的邏輯前提或理由,用西方哲學的一個專門術語來說,它們是「邏輯上在先的」。

 

黑格爾的邏輯學就是研究這樣一系列「純粹概念」(「純粹理念」)的科學。所謂「純粹」,就是說,這樣的概念不是具體的特殊的感性事物的概念,如桌子的概念、馬的概念,而是指一切事物都具有的「最簡單的、最基本的,而且是人人最熟知的概念」,也可以說,它們是最普遍的、最抽象的概念,但它們又是「邏輯上在先的」。

 

但是,黑格爾是一個很重視現實的哲學家,他正確地看到,在現實世界中,「一」、「多」、「質」、「量」等概念總是同感性事物結合在一起的,現實世界中絕沒有離開感性事物的概念,例如,沒有離開一塊石頭、一棵樹、一匹馬的所謂純粹的「一」,沒有離開多塊石頭、多棵樹、多匹馬的所謂純粹的「多」,沒有離開石頭、樹木、馬匹的所謂純粹的「質」,沒有離開石頭、樹木、馬匹的所謂純粹的「量」,如此等等,邏輯學既然以脫離感性事物的「純粹概念」為物件,則邏輯學只能是一個不現實的、最抽象的「陰影的王國」。於是,哲學便不能僅僅停留於邏輯學,它必須前進到自然哲學以至於精神哲學,也就是說,邏輯學的「純粹概念」必須表現於萬事萬物之中,黑格爾把這種向外的表現叫做「外化」,部分人可能以為「外化」是指時間上先有「純粹概念」,只是到後來,「純粹概念」才一變而為自然事物。事實卻正好相反,黑格爾明白承認,儘管理念是「邏輯上在先」的,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說,是「絕對在先的」,但另一方面,「自然在時間上是最先的東西」,「外化」的意思不過是說,「純粹概念」是萬事萬物的根本和核心,是萬事萬物之所以可能的前提,但是單有可能性,還不是現實性,單有核心,沒有外表,還不是真實的事物,只有通過「外化」事物才是結合核心與外表、本質與現象於一體的現實的真實的事物,黑格爾說:「包含在單純邏輯理念中的認識,只是我們思想中的認識的概念,而不是認識的現成的本來的面貌,不是現實的精神,只是現實精神的單純可能性。」我們說「純粹概念」是「邏輯上在先」,這就表明「純粹概念」只是從邏輯上講、從道理上講是「在先的」、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它們本身並不是現實的事物。

 

關於這一點,英國黑格爾學者瓦萊士(William Wallace)講得很好,「純思想的領域只是理念的幽靈——知識的統一性和實在性的幽靈,它必須再賦予血肉,邏輯的世界僅僅是(用康德的話來說)自然和精神的可能性,它是第一位的——因為它是第一原理的體系,但這些第一原理只能由一種認識到了靠解釋自然事實而獲得的心理經驗之意義的哲學而明白表現出來」,黑格爾把邏輯學看成是講事物的「靈魂」的哲學,把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看成是「應用邏輯學」,這只是就「純粹概念」比起自然現象與精神現象來是「邏輯上在先」而言,一旦離開自然現象與精神現象的「純粹概念」,則失去其為靈魂的意義,而成為無血無肉、無所依附的幽靈。

精神的往返運動

 

「上帝有兩種啟示,一為自然,一為精神,上帝的這兩個形態是他的廟堂,他充滿兩者,他呈現在兩者之中,上帝作為一種抽象物,並不是真正的上帝,相反地,只有作為設定自己的他方、設定世界的活生生的過程,他才是真正的上帝,而他的他方,就其神聖的形式來看,是上帝之子。」這裡,「作為一種抽象物」的上帝,是指離開自然和精神的理念或「純粹概念」,「真正的上帝」則是指體現著理念的現實世界,我們平常把黑格爾的邏輯學看得最高,這只是就它的物件——「純粹概念」是自然現象和精神現象之所以可能的前提來說的,其實,邏輯學的內容是最抽象的,最不現實的,只有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才是研究現實世界的學問:自然包括時間和空間、無機物、植物和動物;精神是指人的精神,它也是現實世界的一部分。

 

「自然哲學,研究理念的異在或外在化的科學。」這話的意思無非是說,自然現象中潛存著理念、潛存著「有」、「無」、「一」、「多」、「質」、「量」、「本質」、「現象」、「原因」、「結果」等等概念,自然現象不過是理念之表現,例如「一」這個「純粹概念」,在自然現象中就表現為一塊石頭、一棵樹、一匹馬,「多」這個「純粹概念」,在自然現象中就表現為多塊石頭、多棵樹、多匹馬,如此等等,概念是一種精神性的東西,只不過在自然現象中,概念是以一種無意識的、「冥頑化」的形式而存在的,只有人的意識活動才把概念從自然事物中解脫出來,也就是說,只有人的思想意識才能從現實的自然事物中抽象出概念,黑格爾的這個意思,並不難理解,我們平常說,普遍的東西(共相)存在於特殊的東西(殊相)之中,兩者在現實世界中結合為一個整體,只有我們人的思想意識才能從特殊的東西中抽象出普遍的東西,我們所說的這些話,同黑格爾所謂自然現象中潛存著概念,只有人的思想意識才能把概念從自然現象中解脫出來,實際上是一個意思:黑格爾所謂的概念或「純粹概念」也是指普遍的東西;區別只在於黑格爾是客觀唯心主義者,他把普遍的東西理解成為一種精神性的所謂「客觀概念」,而我們唯物主義者則認為,普遍的東西本來存在於不以人的精神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事物之中,概念只能是這種普遍的東西在人的頭腦中的反映。

 

「自然界自在地是一個活生生的整體。」在自然界的發展過程中,邏輯理念這種精神性的東西能逐步克服自然現象的外在性,逐步克服自己在自然階段中所處的無意識的、「冥頑化」的狀態,從而達到統一性,達到有意識的狀態,這就產生了人,產生了精神,「精神是自然的真理性和終極目的,是理念的真正現實。」「精神是從自然界發展出來的。」「自然並不是一個固定的自身完成之物,可以離開精神而獨立存在,反之,唯有在精神裡自然才達到它的目的和真理,同樣,精神這一方面也並不僅是一超出自然的抽象之物,反之,精神唯有揚棄並包括自然於其內,方可成為真正的精神,方可證實其為精神。」——從這裡,一方面可以看到,黑格爾是承認「自然在時間上是最先的東西」的事實的,不過,另一方面,這裡也包含有更深一層的意義,即黑格爾並不停留於這一簡單事實的承認,他作為一個客觀唯心主義者,認為:精神不僅僅表現為它的抽象形態——邏輯理念,「不僅僅是自然界的形而上學理念」,因而不僅僅「邏輯上」「存在於自然界之先」;而且,精神作為有能動性的東西,有能力克服和揚棄它的否定面——自然事物,它是「自然界的目標」或者說「目的和真理」。而作為預懸的目標,精神也可說是在自然界之先的,當然,這裡的「在先」,不是指經驗上的,而只是指精神暗藏或包含在自然界之中,自然界預先以精神為自己發展的終極目的,所以黑格爾說:

 

「自由的精神作為自然界的目標是先於自然的,自然界是由精神產生的,然而不是以經驗的方式產生的,即精神以自然界為自己的前提,總是已經包含於自然之中。」

 

黑格爾認為,精神不僅先於自然(就其作為自然界預懸的目標而言),而且就下述意義而言還先於邏輯理念:按照黑格爾哲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他的每一個三一體都是一個對立面的統一體,都是具體真理,其中的正與反分開來看各自都是抽象的、片面的,而合則是正與反的「真理」——是具體的和現實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上,合比起正與反來,是「在先的」,同理,精神是邏輯理念與自然界的合與統一,因而精神先於邏輯理念和自然,邏輯理念是精神的抽象形態,是未表現於外的精神,不是現實中存在著的精神,因而是片面的。

 

自然本身的特點是外在性,沒有統一性,它是抽象精神的反面,因而也是片面的,在人的精神中,精神從自然的外在性中又回復到了自己,不過不是簡單回復到原來的邏輯理念的抽象狀態,而是進一步達到了具體的、現實的狀態,「精神哲學,研究理念由它的異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學。」人一方面是自然的一部分,一方面又是有理性的,所以人是自然和理念的統一,黑格爾說:「對於我們來說,精神以自然為其前提,而精神乃是自然的真理,從而是自然的絕對第一者(absolut Erstes,『絕對在先者』)。」「關於精神的知識是最具體的,因而是最高的和最困難的。」這裡所說的「關於精神的知識」,就是指精神哲學,黑格爾在這裡明確地告訴我們,精神是萬事萬物的「真理」,是最具體、最現實的東西,而精神哲學——關於人的學問則是「最高的」學問,這裡所謂「最高」,就是指它的物件——精神,比起邏輯學和自然哲學的物件——邏輯理念和自然來說,是最具體、最現實的東西。

實現自由的歷程

 

黑格爾認為,精神的特點是自由,所謂自由,不是任性,「自由正是他物中即是自己本身中、自己依賴自己、自己是自己的決定者。」所以精神乃是克服分離性、對立性和外在性,達到對立面的統一;在精神中,主體即是客體,客體即是主體,主體沒有外在的客體的束縛和限制,整個自然界的發展就是趨向於這種統一和自由的境界,這就是精神出於自然而又高於自然之所在,也是精神哲學之所以是最高的學問之所在。

 

根據以上所說,邏輯學、自然哲學與精神哲學三者間的關係可以概括為以下三點:

 

第一,從「邏輯上」說,理念是在先的東西(即所謂「邏輯在先」),在這個意義下,邏輯學是講事物的「靈魂」的哲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不過是「應用邏輯學」

 

第二,從時間上說,自然是最先的東西,它先於人的精神,先於邏輯理念。

 

第三,從自然預先以精神為自己發展的目標來說,精神先於自然;同時,精神是理念和自然的統一與「真理」,是最現實、最具體的東西,從這一方面來說,精神更是「絕對在先者」,精神哲學是最高的科學。

 

黑格爾在《精神哲學》的最後三節(第575~577節)和《小邏輯》第187節中,談到了哲學體系三部分中的每一部分都可成為聯結其他兩部分的「中項」,他在那幾處特別是《小邏輯》第187節所談的意思,實際上頗相當於我們這裡所總括的三點。

 

關於自然可以成為「中項」的問題,《小邏輯》說:「在這裡,首先,自然是中項,聯結著別的兩個環節,自然,直接[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全體,展開其自身於邏輯理念與精神這兩極端之間,但是,精神之所以是精神,只是由於它以自然為仲介。」說自然「直接[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全體」,意思就是說,自然具有直接性,在時間上是最先的東西,關於精神可以成為「中項」的問題,《小邏輯》說:「第二,精神,亦即我們所知道的那個有個體性、主動性的精神,也同樣成為中項,而自然與邏輯理念則成為兩個極端,正是精神能在自然中認識到邏輯的理念,從而就提高自然使回到它的本質。」這段話正是告訴我們,精神憑著自己的能動性,能克服它的否定面(自然)而回復到自身,也就是說,精神是自然預定的目標,精神先於自然,《精神哲學》中說,在精神中,「科學(指哲學——引者)表現為一種主觀的認識,這種認識的目的是自由,並且,這種認識本身就是產生出自由的道路」,這裡正是強調精神的特點是自由,實際上也說明了精神哲學是最高的科學。

 

關於邏輯理念可以成為「中項」的問題,《小邏輯》中說:「第三,同樣,邏輯理念本身也可成為中項,它是精神和自然的絕對實體,是普遍的、貫穿一切的東西。」《精神哲學》中說:「理念把自己判斷為或區分為兩方面的現象(這兩節是談的自然與精神——引者),這種判斷把二者規定為它的(自我認識的理性的)顯現。」這兩段話明確地告訴我們,自然與精神是邏輯理念的顯現,實際上說明了邏輯理念是「邏輯上在先」的東西,是「絕對實體」,說明了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是「應用邏輯學」。

 

以上這些,既是黑格爾哲學體系三部分的關係,也是精神哲學在黑格爾哲學體系中所處的地位。

 

黑格爾關於哲學體系的三分法,早在法蘭克福時期就已有了雛形,那時的三部分是:(一)邏輯學和形而上學,(二)自然哲學,(三)倫理學,在耶拿時期,邏輯學和形而上學叫做「思辨哲學」或「先驗唯心論」,而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則總稱為「現實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