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醫害人】女子車禍骨折卻遭漏診致死 兩醫院判賠30萬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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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一名女子於2017年初出車禍後被送到醫院治療,但醫院未發現女子右側多根肋骨骨折。約10日後,該女子再到同一家醫院治療,但醫院再次漏診。其後女子到另一家醫院檢查,才確認有肋骨骨折,但這家醫院卻對她錯誤診療,女子最終在幾日後病情惡化去世。
女子家屬起訴涉事的旅順兩家醫院(下文稱旅順A醫院及旅順B醫院),法院最終判決兩家醫院向女士家屬合共賠償3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7年1月1日,高女士車禍受傷後送到旅順A醫院救治,診斷為頭、胸、右小腿軟組織損傷,留院治療至1月5日。家屬稱,當時A醫院未查出高女士右側第4-6肋骨骨折和右側第4-6肋間肌出血,只給她開了一些止痛藥和消炎藥,觀察幾天後她被告知回家靜養。

高女士於2017年初乘坐的私家車與一輛貨車相撞,出車禍後她被送到醫院治療,但醫院未發現她右側多根肋骨骨折。圖為示意圖。(資料圖片)

同年1月12日,高女士依舊感覺不適並開始咳血,於是又到旅順A醫院治療,但醫院仍未查出高女士肋骨骨折的情況,只給她開了止痛藥和消炎藥,然後再次讓其回家靜養。

幾天後,高女士的症狀愈發嚴重,咳血增多,於是到旅順B醫院檢查,當時確認右側第4-6肋骨骨折、右側第4-6肋間肌出血和肺內感染,住院一天後院方稱高女士肺內感染嚴重需要轉院治療。1月17日高女士轉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至翌日因搶救無效去世。

司法鑑定指兩家醫院均有責任

經鑑定,高女士因外傷致右側第4-6肋骨骨折、創傷性濕肺繼發肺內感染,致呼吸功能衰竭死亡。高女士家屬起訴旅順兩家醫院,要求賠償損失。大連市中級法院委託北京明正司法鑑定中心對涉案兩家醫院進行司法鑑定,表示A醫院對高女士的診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與其死亡的損害後果間存在輕微至次要之間的因果關係;B醫院對高女士的診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與其死亡的損害後果間存在極輕微的因果關係。

法院最終判決A醫院賠償高女士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25萬餘元;B醫院賠償高女士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合計6.7萬餘元。

(《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