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歧視】女子求職遭拒因是河南人 企業被判賠1萬兼登報道歉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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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小閆今年7月向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兩個職缺投遞簡歷,她被該公司拒絕後卻發現,「不合適原因」一欄上竟然寫了「河南人」三個字。感覺受到歧視的小閆於是提起民事訴訟。
至周二(26日),案件在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公司構成對小閆地域歧視,侵害其平等就業權,判決被告向小閆口頭道歉、在國家級媒體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小閆精神撫慰金及合理維權費用損失共1萬元(人民幣.下同)。

小閆簡歷被拒,「不合適原因」一欄上寫了「河南人」三個字。(網上圖片)

原告小閆訴稱,今年7月3日因求職需要向被告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投遞簡歷,應聘法務、董事長助理兩個崗位。公司在查看小閆簡歷後發出兩份不合適此崗位的通知,原因都是小閆為「河南人」。

小閆認為,浙江喜來登度假村上述地域歧視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以及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嚴重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口頭道歉,自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15日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向原告登報道歉,並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6萬元。

對於小閆的訴請,浙江喜來登度假村辯稱,該公司不存在侵害原告平等就業權的行為,公司沒有給予原告面試機會,是因為小閆的簡歷不符合公司的基本招聘要求,沒有工作經驗。該公司還稱,對於在不合適原因中使用了「河南人」三個字的原因,是工作人員對於原告籍貫的備註,不等同於就是歧視。

案件在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法院供圖)

對於這份辯解,法院認為從已查明的事實可知,小閆向被告公司兩次投遞求職簡歷,均被以「河南人」不合適為由予以拒絕,顯然在招聘過程中,浙江喜來登度假村使用了主體來源的地域空間這一標準對人群進行了歸類,並根據這一歸類標準而給予小閆低於正常情況下應當給予其他人的待遇,即拒絕錄用,可以認定被告公司因「河南人」這一地域事由要素對小閆進行了差別對待。

法院指,本案中的浙江喜來登度假村屬直接就業歧視,直接剝奪了小閆平等參與和平等被對待的就業機會,對其人格尊嚴和意志自由構成侵害,故小閆在求職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與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歧視行為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同時,從本案已查明的事實,可以推定浙江喜來登度假村對於其實施的歧視行為至少存在有主觀上明知或應知而放縱損害發生的主觀過錯,具有可責難性。

得知判決後,小閆稱對結果基本滿意,至於是否上訴,她還要考慮。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