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配酒,說走就走」 湖南漢停藥72小時後飲酒休克險死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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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頭孢(Cephalosporins)配酒,說走就走」。近日,湖南一名49歲男子吊鹽水(內地稱「靜脈滴注」)頭孢72小時後,本以為度過「安全期」,未料在一場酒局後休克險死。

近日,49歲的李先生因感冒在當地醫院連續靜脈滴注了幾天頭孢類抗生素。病情好轉後,他嚴格計算了時間,並在停藥整整72小時後,自覺藥物應已代謝乾凈,在一次晚宴中飲用了白酒。

酒局結束後不久,李先生出現劇烈的頭暈、心悸、全身皮膚潮紅、眼前發黑、胸悶憋氣等症狀,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入院時,李先生血壓已驟降至80/40毫米汞柱(休克血壓),心電圖顯示心臟正拼命地加速跳動(竇性心動過速)以試圖維持供血——他發生了因雙硫侖反應導致的分布性休克,命懸一線。

萬幸的是,經過緊急搶救,李先生目前已經轉危為安。

醫生對此表示,使用頭孢類藥物(包括吊鹽水和口服)期間及停藥後至少7天內,都應嚴格避免飲酒或攝入任何含酒精的製品。72小時「安全期」是致命以及普遍的誤區。醫生提醒,許多人牢記「用藥期間不喝酒」,卻誤以為停藥3天(72小時)後便可高枕無憂。從藥學專業角度看,這遠遠不夠安全。

頭孢類藥物的代謝周期因人而異,且受藥物種類、劑量、療程、個人肝腎功能狀態等多種因素影響。某些頭孢類藥物(尤其是含有「甲硫四氮唑側鏈」結構的,如頭孢哌酮、頭孢曲松等)及其代謝產物,可以長時間抑制肝臟中的乙醛脫氫酶。這個酶是酒精(乙醇)代謝的關鍵。正常情況下,乙醇先轉化為乙醛,再被此酶迅速轉化為無害的乙酸。一旦酶被抑制,乙醛便會在體內大量蓄積,引發中毒反應。

醫生建議,在使用頭孢類藥物(包括靜脈和口服)期間及停藥後至少7天內,都應嚴格避免飲酒或攝入任何含酒精的製品(包括酒心朱古力、醉蝦、藿香正氣水等)。對於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或老年人,這一「警戒期」或需延長至10天甚至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