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林鄭:三隧分流未必獲立法會支持 不提早收FCC會址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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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公佈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其中「明日大嶼」填海計劃,耗資逾萬億港元,造地1700公頃備受社會關注,更有人批評計劃是掏空香港庫房。林鄭今早(12日)出席香港電台英文節目時表示,填海面積並非她決定,而是由政府專業工程團隊計算後得出。她強調,東大嶼填海計劃並未受政治因素影響。
至於早前有多名立法會議員反對的三隧分流方案,林鄭就承認,方案引起議員擔憂選民不滿,方案可能無法通過立法會。

林鄭表示,東大嶼填海計劃的填海面積並非自己決定。(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林鄭月娥出席英文電台節目解釋施政報告時表示,第二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更長遠和具體的政策方向,期望政府執行政策時方向更清晰,希望在5年任期內,為公眾關注的問題,提供不同解決方案。

涉及西隧減價、紅隧及東隧加價的三隧分流方案,早前被立法會議員質疑是「兩面不討好」,導致三條隧道均增加堵塞機會。林鄭月娥重申,海底隧道塞車是長期問題,如需解決會有痛楚。她又指,聽到議員對方案有意見,特別是地區直選議員表明反對方案,不會支持整個方案,並擔心引起選民不滿。

她承認,計劃未必能獲得立法會通過;又指西隧專營權會於2023年結束,若現有建議不獲立法會通過,可延至專營權屆滿後再尋求進一步更好解決方法。

談及備受爭議的「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林鄭重申計劃能有效應對香港長期土地需求,又稱計劃經過政府工程團隊研究,並非政治決定。

被問及早前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被港府拒絕簽證續期時。她回應稱,尊重所有外國記者在香港的工作,但特區政府不能容忍港獨主張和和言論。但她表明,不會提早收回FCC會址。

林鄭月娥表示,《基本法》23條及涉及普選行政長官45條兩者相比,23條明顯需要在1997年主權移交立法,而45條則是循序漸進完成。

林鄭又指,政府會盡力朝向完成政改,普選特首。他又指,特首需向市民問責,但同樣向中央政府問責,而這由《基本法》48條所規定,必須按照《基本法》行事。她指,重啟政改,政府需考量方案能否獲得通過,包括當中有關全國人大的決定。

談到單程證審批權,林鄭就表示,需優先考慮家庭團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