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建制商界憂修例影響營商環境 經民聯未決定是否支持

撰文:李偉欣 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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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建議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香港與中國大陸及台灣等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地區,以單次「個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建議最初引起政界關注,現時商界亦對此表達憂慮。
在北京出席兩會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林建岳表示,商界關注修例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認為可將商業上的行政失誤等問題從修例剔除;另一名政協委員林健鋒亦指,當局有需要向不同界別和持份者解釋,以釋除商界疑慮。

林建岳表示,商界關注修例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認為可將商業上的行政失誤等問題從修例剔除。( 彭毅詩攝)

因應一宗台灣殺人案件,港府早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堵住漏洞並彰顯公義,惟修例對商界而言是暗藏疑慮,近日不同商會紛紛發表意見。根據當局建議,條例中有46項嚴重罪行或適用於移交範圍,一些屬於「經濟犯罪」的罪行,如貪污、逃稅、走私、串謀詐騙、涉及破產或清盤法所訂的罪行,也在名單之列。此外,重婚、賣淫、非法墮胎等罪名,也包括在內,若有港人日後在內地觸犯了如貪污、逃稅、重婚、偽造帳目等罪行,內地也可要求特區政府將逃犯移交。

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表示, 香港商界認為修改《逃犯條例》或會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他期望政府就修例的內容多解釋,了解整體情況才表達支持與否,強調並非反對修例,而是當局要清楚說明修例對營商環境造成的影響。被問到若把條例中與商界有關的項目剔除是否就可釋除疑慮,林建岳對此表示同意,認為可平息商界和市民的憂慮。
 

盧偉國稱特別關注46項罪行中的經濟罪案。( 彭毅詩攝)

林健鋒表示,經民聯諮詢過商界及商會對《逃犯條例》的顧慮,並已經向特區政府反映,上月曾與相關政府人員會面,亦有向北京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則認為,政府需要向外界詳細解說整個機制,包括46類罪項如何定義為嚴重,他稱經民聯已聽取商界和不同專業界別意見,早前亦與保安局方面會面,局長李家超亦已稱理解意見,亦指條例交上立法會時會更清晰。他又強調,業界疑慮非多餘,他特別關注46項罪行中的經濟罪案,至於是否贊同剔除有關罪行,他明白那些罪行是基於國際慣例,但在香港立法的話,經民聯未有清晰決定。

被問及是否希望政府未解釋清楚前不要趕及暑假前通過條例,盧偉國指,理解政府認為港女在台兇殺案急待處理,社會亦上有聲音指公義要得以彰顯,他稱引渡機制如何符合國際慣例,亦可釋除各方疑慮,保安局仍有功夫要做。

張華峰亦指,金融界關注生意上的糾紛事件會否受修例影響,認為當局應清楚說明兩者的分別。( 彭毅詩攝)

廠商會立法會代表吳永嘉指,商會不少廠商在內地設廠,大量貨物出口,舉例若報漏關稅,而出口的貨物與海關清單所列的不同,他不清楚此做法是屬於輕微犯罪或嚴重罪案,而且是否屬於中國稅務定名案件,他希望保安局澄清以釋除疑慮。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亦指,金融界關注生意上的糾紛事件會否受修例影響,例如不小心漏報稅項等,日後會否被定性為商業上的過失,抑或是嚴重的刑事案,認為當局應清楚說明兩者的分別。

據了解,商界早於當局透露擬修改條例時已有憂慮,一直期望政府可盡早解釋清楚條例涵蓋的內容及程度,亦避免墮進香港政治爭拗的旋渦之中,才一直未有發聲,但眼見政府遲遲未有解畫,故趁着兩會期間提出意見,以表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