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入稟許可申請去年增逾兩倍 與酷刑聲請大增有關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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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下周舉行特別會議審議《財政預算案》,根據港府向立法會遞交的文件顯示,過去一年,本港入稟許可的司法覆核的案件數目大幅增加了1800多宗,主要原因是免遣返聲請案件數目上升。

司法覆核入稟許可申請去年增逾兩倍,2018年入稟的許可申請數目為3014宗。(立法會文件)

根據司法機構的回覆,過去三年,司法覆核案件的入稟許可申請數目分別為2006年的228宗、2017年的1146宗及2018年的3014宗,當中獲批出許可的申請數目依次為28宗、45宗及25宗,平均審理時間為195天、232天及203天。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關注,當局在2019至2020年僅淨增加了3個司法人員職位,除了增聘人員外,當局會如何改善處理案件的效率。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回覆指,鑑於工作量日漸增加,司法機構亦正與律政司磋商,探討對法例作出適度的修訂的可行性,從而更有效率處理包括免遣返聲請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