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保障人權和自由 強調已汲取教訓、虛心聆聽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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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8日)將舉行「國際人權日遊行」,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政府致力保障人權和自由。
發言人表示,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一直十分重視,亦必會繼續全力維護。

國際公約商用香港的規定繼續有效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亦繼續有效。透過定期向聯合國提交各人權條約報告,特區政府在推廣和保障人權方面的表現受到公眾,包括香港特區立法會、傳媒及多個非政府機構的監察。」

政府表示,過去5年,在香港共舉行了約4.4萬次公眾集會和約6,000次公眾遊行。(資料圖片)

「法治與自由是香港重要的核心價值,也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石。香港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終審法院,終審法院亦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參加審判。」

至於集會自由方面,政府發言人表示,「市民依法享有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過去5年,在香港共舉行了約4.4萬次公眾集會和約6,000次公眾遊行,即平均每日有27宗不同規模的公眾活動。」發言人又指,「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但與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該等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依法律規定對有關自由作出限制。」

雙普選先要達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識

至於依照《基本法》普選立法會及行政長官,政府發言人稱要落實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透過對話解決分歧,達致各方可接受的共識。特區政府會審時度勢,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

反修例風波帶來各種衝突,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已汲取教訓,並會虛心聆聽,接受批評,期望與各界共同努力,盡快回復社會秩序,讓香港可以繼續向前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