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否要求新加坡引渡羅冠聰返港? 李家超:任何國家不應包庇罪犯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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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周六(27日)入境新加坡被拒,內政部指讓羅入境不符國家利益。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30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回應事件,他表示羅冠聰涉及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是指明潛逃者,「任何國家不應包庇罪犯」,特區政府會用一切可能方法追捕逃犯。

政府刊憲點名六名在逃英國人士實施四項禁制措施,包括羅冠聰。(資料圖片)

曾要求新加坡引渡羅冠聰?李家超:任何國家不應包庇罪犯

李家超被問到新加坡和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港府早前有否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引渡一旦入境新加坡的羅冠聰回港。他表示,羅冠聰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法庭發出了拘捕令,他是指明潛逃者,政府必終身追究其法律責任,任何國家不應該包庇。

李家超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違法必究,特區政府會用一切可行的方法,終身追捕罪犯,更加不會放過任何潛逃者。

羅冠聰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2023年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亦被列為潛逃者。(資料圖片)

羅冠聰被扣留4小時後返美

持英國難民旅行證件的羅冠聰原定去新加坡參加一個活動,據報他出發前三星期獲新加坡發出簽證。上周六(27 日)晚上他到達新加坡入境時,被扣留4小時,其後被拒絕入境,翌日(28日)返回出發地美國三藩市。

羅冠聰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2023年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亦被列為潛逃者,保安局撤銷他的特區護照,禁止其他人向他提供資金等。他2021年同時被廉政公署通緝,涉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等。